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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8日至10日,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关于“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推进长江保护法尽快制定实施,民进中央副主席卫小春率民进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就“推进长江保护法制定实施”课题在湖北开展专题调研。
调研期间,调研组先后在宜昌市、荆州市和武汉市实地考察了三峡水利枢纽、兴发集团、长江岸线整治和东湖水生态保护,并召开了“推进长江保护法制定实施”专题座谈会,会议由民进湖北省委会主委周洪宇主持。
座谈会上,卫小春首先对湖北各部门在长江保护方面所做的工作表示赞赏。他指出,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保护好长江对于把我国建设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当前,长江流域面临很多问题,尽快研究制定“长江保护法”是强化长江大保护的根本性措施。民进中央长期高度重视长江的保护与发展,希望通过本次调研的成果,继续向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建言献策。
卫小春强调,“长江保护法”的立法一定要坚持以下四点:一是法制性,要坚持党的领导,围绕党中央的中心工作开展立法,要遵循《立法法》的规定,坚持人大主导、政府配合;二是科学性,要解决流域管理和属地管理的问题,做到统筹协调、多规合一,要民主立法,发挥各方作用;三是可行性,既要能实事求是解决现实问题,也要能预见未来可能遇到的问题;四是权威性,法律无权威不如不立,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民进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王毅代表调研组介绍了调研背景并提出意见建议。长江水利委员会、湖北省发改委、国土资源厅、环保厅、水利厅等部门围绕长江湖北段的水污染、生态修复、工业园区整改、区域行政管理体制等问题与调研组进行了讨论,并对长江保护立法提出了相关建议。
民进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杜耘、徐海云,民进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委员张克强、龚胜生、何报寅、任伟中,民进湖北省委会科技委员会主任黄邦全,民进湖北省委会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彭东方参加了调研和座谈。
民进湖北省委会参政议政特邀研究员常剑波、宜昌市委会主委饶玉梅、荆州市委会主委许晓宏等陪同调研。
据悉,今年“长江保护法”的制定已经列入全国人大的立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