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四次会议
发布时间:2017-01-20来源:湖北日报 浏览量:1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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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19日下午,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四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召集人蒋超良主持会议。
主席团常务主席陈一新、李春明、周洪宇、张岱梨、尹汉宁、王玲、王建鸣、乔余堂出席会议。
会议应到63人,实到58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了大会副秘书长胡志强作的关于审议接受李春明等三名同志辞去省人大常委会有关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情况的报告,同意将上述3个决定(草案)提请大会表决。会议听取了胡志强向主席团会议作的关于酝酿讨论补选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候选人名单(草案)、省人民政府省长候选人名单(草案)和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秘书长、委员候选人名单(草案)以及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情况的报告。会议表决通过了上述正式候选人名单,并提请大会选举。会议听取了胡志强作的关于讨论省人大部分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人选名单(草案)情况的报告、关于各代表团推荐监票人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监票人、总监票人名单(草案),上述名单(草案)将提请大会表决。
会议听取了省政府秘书长王祥喜作的关于省政府工作报告修改情况的说明,表决通过了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省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刘源超作的关于湖北省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报告、关于湖北省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计划的审查报告及决议(草案)、关于预算的审查报告及决议(草案)。
会议表决通过了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会议听取并表决通过了大会副秘书长刘顺妮作的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提出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
以上通过的各项决议草案,将提请各代表团审议;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计划、预算的两个审查报告及大会议案组关于代表提出的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将印发全体代表。
会议还听取了大会副秘书长滕鑫曜作的关于《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大力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决定(草案)》修改情况的说明,表决通过了该决定(建议表决稿),并将提请1月21日上午召开的第四次全体会议表决。(王馨、朱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