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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汛期以来,我省雨情汛情严重,城市内涝和防汛抗灾工作形势非常严峻,针对灾情,省委会于7月7日向全省民进会员发出倡议,开展“我为抗洪献一策”活动,活动倡议发出后,全省民进会员积极响应,现将部分建议摘录如下:
中科院测地所研究员、民进省委会科技委员会副主任何报寅提出两个建议:第一、应加强汛期武汉及周边地区隐伏岩溶与江湖大堤重叠地段的巡查,谨防岩溶塌陷危及堤防安全,加强汛期对重点地段岩溶塌陷的巡查和监测预警。要重点加强长江咸宁段、武汉河段、鄂州—黄石段隐伏岩溶带与河湖重叠地段的巡查和监测。启动已有的岩溶塌陷灾害监测预警网络的作用,对已查明存在地下溶洞、土洞等潜在的岩溶塌陷点和地段,应增设临时监测点(如地下水监测、地表形变监测、渗漏监测等),加强监测预警。在汛期,要严格对岩溶塌陷地段的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抽排水、河道采砂、振动和荷载等工程施工等活动的管理。第二、加大城区疏浚湖泊底泥力度,解决城市内涝问题。各地分别成立“湖泊清淤领导小组”领导本地清淤工程。 建议各地方政府重视湖泊污染带给城市的危害,成立“湖泊清淤领导小组”在本地辖区内全面开展湖泊清淤工作,并将其纳入市、区、县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由湖泊清淤领导小组牵头,水利、环保、城建等部门联合组建工作小组,制定一个5至10年的总体规划,对城区的湖泊逐步进行疏浚加深。贯彻“截断外源,疏浚挖深,加速循环,生态修复”十六字综合整治方针。开展专项研究和示范试验,探索城市特色的环保清淤模式。建议各地城市水利、环保、城建等联合当地科技部门设立专题,结合地方实际,进一步开展湖泊环保疏浚和环境综合整治研究和示范实验,重点对最优疏浚加深深度、底泥的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湖岸带整治、水体生态修复、工程成本等进行深入研究,对工程在缓解局部水体污染和富营养化、城市灰霾天气以及热岛效应等的效果进行监测评估。
武汉大学城市设计学院教授、民进武汉大学委员会委员杨雪松提出两个建议。第一、内涝过后城市建筑需进行严格监控以防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地方政府应成立城市内涝应急工作小组,由城建部门牵头,公安、质监、国土、气象、环保等部门联合参与,协调处理辖区内所有有关内涝直接或间接造成的险情、灾害。各单位、社区也应设立专人负责建筑安全监控,接到群众隐患举报,应迅速向质监、城建主管单位通报,同时加强现场观测,做好疏散、加固等准备工作。 在雨情、汛情较重时期,各地方政府应提前联络具有质监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成立应急工作小组,做好随时能就近派往隐患现场参与安全鉴定的准备工作;同时,在内涝彻底消除后,统计城市泡水建筑数量,并安排相关单位逐一进行检测排查,将隐患彻底消除。第二、暴雨期间建议政府统筹安排车辆停车问题。政府应拆除一些日常限停限行,且地势较高的人行道、商业门面门前的栏杆、挡车石等;很多人车分流的小区应当开放一些地势较高的空间允许临时停车;部分企事业单位应以大局出发,允许社会车辆临时停车,在天灾期间不要征收停车费。
全国政协委员、民进武汉市委副主委、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博导李长安建议建设海绵城市应重视地质环境条件研究,应查明地表径流的产、汇、聚过程,实现有效的“径流控制”重视“立体海绵体”建设。要充分考虑“海绵体”承载体(岩土)的物性,其渗透雨水能力(大气降雨入渗系数)、储存雨水能力(地下含水层储存空间大小)及储存雨水的危险性(诱发环境地质问题)等,实现有效“渗、滞、蓄”。加强“线状海绵体”建设。 加强“四水”转化关系调查研究。立足全局,做好海绵城市建设的“顶层设计”。
武汉市政协常委、武汉市民进专职副主委万世华建议城市抵御极端雨水天气务必提前做好预防措施。各地政府应进一步细化应急预案,识别高风险点。目前大多数应急预案很少有细化到针对高风险点制定的应对措施。建立防涝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统筹协作,实现各职能部门联动。抵御暴雨洪水灾害要靠多个政府职能部门协调合作,共同完成。加强汛前巡堤查险工作,防患于未然。在洪涝灾害多发季节,很多干部存在侥幸心理或麻痹大意,往往酿成大祸。吸收国外先进经验。以日本为例,对雨水天气和洪水的预报做得非常细化,并根据不同的预警采取不同的预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