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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青反映的统计数据源头造假问题受到高度重视

发布时间:2016-11-02来源:本站 浏览量:4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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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湖北省委会调研室  张琨

    2016年3月16日,监察部发出《关于五起统计违纪典型问题的通报》,具体是河北省卢龙县、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区、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河南省卫辉市、贵州省织金县统计违纪问题。有的虚报瞒报统计数据,有的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相关地方政府和统计等职能部门履职不力、监管缺位,有的甚至强令、授意或直接参与统计数字造假。

    新华社记者此后对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民进湖北省委会副主委叶青等6人进行采访。

    4月27日,新华社《内参选编》(16期)刊登《统计数据造假出现新特点误导决策影响公信》(保密期6个月)。6人中只有叶青一人署名,其他5人只是“某地统计局负责人”“企业负责人”(全文见后)。

    5月1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在中央改革办《改革舆情信息》(53期)“统计数据造假出现新特点”上做出批示。中央领导批示:强调依法依规统计,汲取历史教训,殷鉴不远,防范统计作假、弄虚作假;强调伟大的目标,要靠实干来实现。

    5月26日下午,国家统计局召开全国统计系统座谈会,研究部署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和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工作。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文要求在26日,把中央领导的批示内容传达到县长、县委书记一级。晚上8点15分,湖北省委召开电视电话会,传达了中央领导的重要指示。此后一周,各级政府召开统计工作会议。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增加经费、人员,加大统计执法力度。统计的春天来了。从过去被动关心统计,演变为主动关心统计。叶青副主委称之为“统计风暴”。

    2016年10月11日下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八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会议指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根本出路在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要遵循统计工作规律,完善统计法律法规,健全政绩考核机制,健全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健全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强化监督问责,依纪依法惩处弄虚作假,确保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督职权不受侵犯,确保各类重大统计数据造假案件得到及时有效查处,确保统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在十年全国人大代表生涯中,叶青最不满意的就是有人说:你们统计也有法吗?有的人只知道“会计法”“税法”,统计法无形中成为“水法”“豆腐法”。作为统计人,叶青希望统计法长出牙齿。在“审计风暴”、“车改风暴”之后,希望出现“统计风暴”。

    2003年当了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以来,叶青更加勇于、善于提出参政议政,提的有关统计的代表建议与党派参政议政信息主要有:省市统计部门建立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国家统计局提升为正部级,《统计法》修改,“金数工程”(互联网+统计),GDP与税收计划的区间增幅,统计造假新特点,统计执法全覆盖,建立民营经济统计制度,省以下统计机构直管,推广义乌经验,购买统计服务等。

 

新华社《内参选编》16期,2016年4月27日

 

统计数据造假出现新特点误导决策影响公信

 

新华社讯  近日,监察部通报了5起地方统计违纪问题问责处理情况。记者采访湖北、安徽、黑龙江、内蒙古等地了解到,此次通报揭开了统计数据造假的冰山一脚,当前,统计数据造假又出现了一些新特点。基层干部群众认为,统计数字弄虚作假等行为是“数字上的腐败”,不仅会误导决策,更会透支党和政府公信力,必须严肃查处问责。

统计数据造假呈现四个新特点

    近日,监察部通报了河北、山西、安徽、河南、贵州等地5起地方统计违纪问题问责处理情况,其中包括虚报瞒报统计数据、伪造篡改统计资料、职能部门监管缺位、直接参与数字造假等问题。

    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说,长期以来,经济数据注水造假现象较为突出,成为我国经济运行过程中的一大“顽疾”。此次监察部门通报数字注水案例,充分彰显我国经济“挤水分”、严肃统计纪律“动真格”的态度与决心,有助于刹住基层希望“数字出官”、统计数据上报“临门一脚”的不良风气。

    记者在基层走访时发现,当前统计数据造假具有以下新特点:

    ——“源头造假”防不胜防。叶青告诉记者,随着统计制度改革与完善,统计数据造假也从报送过程改数据,变为企业源头改数据,导致发现与核查难度加大,而且不少都是基层政府领导授意。“一些企业统计人员被逼急了,举报到省级统计部门。省级统计部门接到举报,下去核查基本上是一查一个准。”

    ——“下达”指标数据时有发生。有的地方统计、国税等部门为“完成”任务,提前设定数据规模,向企业下派数据指标。据监察部通报,2014年至2015年2月,河南省卫辉市虚报联网直报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100.1亿元。卫辉市统计局工业科向企业下达指标数据,修改乡镇上报的统计数据。

    ——“威逼利诱”企业配合造假。一些地方不顾实际情况,以取消优惠政策等“要挟”企业配合造假。一家生物制药企业负责人说,该企业的多数产品还处于科研开发和临床试验阶段,尚未大规模上市,年实际营业收入1000多万元。过去几年,当地的统计人员让按他们授意的数据上报营业收入,甚至“威逼利诱”,称如果企业不配合,当地政府就取消给予该企业的一些优惠政策。

    ——部分行业数据靠“碰”,真假难辨。“我们国家的统计体制相对比较落后,没有跟上经济发展需要。”东北地区一位地级市统计局副局长说,“一些新兴行业,如生产性服务业,没有建立统计制度,领导要数据,只能根据概念去‘套’。再如旅游业,旅游局掌握一个数,统计局也掌握一个数,最终的数据不是调查、抽样上来的,而是两家单位一起‘碰’出来的。”

“长官意志”干扰统计  “纵容造假”有恃无恐

尽管社会对统计数据造假现象“人人喊打”,各级政府也加大查处和惩罚力度,但造假行为依旧难以彻底杜绝,究其根源在于一些地方党委政府扭曲的政绩观。

一是考核指挥棒扭曲了一些地方领导的政绩观。一位基层经济运行管理部门负责人道出了苦处:上级领导每年都会围绕投资总额、工业增加值等核心指标制定任务,在当前经济增长放缓形势下任务不减反增,明显违背经济常识,却必须完成,否则就换人。当虚假数据已成为普遍现象时,即便自己“洁身自好”,也容易“劣币驱逐良币”,不造假者吃亏。

二是管理体制存在缺陷,统计数据上报往往“看人脸色”。基层反映,统计数据真实是国家决策科学的前提,这要求最大可能地减少外部干扰。但目前,统计部门的人、财等均归各级地方政府管理,国家统计局只是业务指导,这种管理体制先天不足。

“经济统计数据真实性受到行政领导干预的问题长期存在,甚至数据怎么报、报多少都完全是领导说了算。”一位基层退休统计局局长说,统计部门每次都是根据统计点的一手数据与实际情况,核算全县总量,但往往这些如实统计的数据都没用,最终报多少还得看领导“意思”。

三是统计执法落实难。黑龙江省一名地级市统计部门负责人表示,虽然国家法律赋予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权、统计报告权和统计监督权,但在实际工作中很难得到落实。“我们也没啥办法,基层统计工作不受重视,统计局是一个弱势部门。我们虽然在理论上拥有执法权,但实践中很少能真正落实。”

标本兼治遏制“数字上的腐败”

    受访人士认为,统计数字弄虚作假等行为可谓“数字上的腐败”,不仅会误导决策,更会透支党和政府公信力,必须严肃查处问责。建议标本兼治,彻底解决这个问题。

    一是在查处典型案件、追究相关部门责任人的同时,对授意数据造假的地方党政负责人进行追责,尤其是在升迁调动上,实现“一票否决”。

    二是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邮箱等统计违法线索收集渠道,并加大对统计造假行为的查处和社会曝光力度。

    三是建立多部门数据共享机制。基层反映,作为GDP核心组成部分的工业产值与税收存在一定的比例关系。尽管企业产值数据造假相对“方便”,但纳税额度涉及切身利益,这个数据造假空间很小,只要简单对比就能发现其中端倪。各级统计部门核算GDP数据时,应加强与税务、银行等部门的数据共享,实时比对,及时发现数据造假问题线索。

    四是鉴于统计工作的特殊性,可探索进行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实行统计部门人事、财务等中央或省级垂直管理,减少统计工作的外部干扰。

 (新华社记者李劲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