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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全国两会】周洪宇代表:生物安全立法应统筹发展和保护两大关系

发布时间:2020-05-27来源:正义网 浏览量: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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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两会期间,正义网推出“2020全国两会访谈”,邀请代表委员,围绕司法改革、公益诉讼、认罪认罚从宽等热点话题在线交流。5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洪宇接受正义网远程云端专访,在线与网友交流。

  周洪宇代表:建议修改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法部分条款

  “我认为需要对突发事件应对法部分条款予以修改完善,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快修改步伐。”5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洪宇在做客正义网“2020全国两会访谈”,接受记者的远程云端采访时如是说。提出修改突发事件应对法是基于怎样的考量?当前突发事件应对法存在着哪些不足?

  在周洪宇看来,目前关于突发事件应对存在着三点不足:一是信息发布不及时,往往导致谣言严重扰乱视听;二是地方政府的职权与责任不明确,往往导致应对突发事件反应、处置、应对能力不足;三是重视不够,导致应急物资储备不足。

  为此,周洪宇建议修改信息发布的有关规定。“例如,将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五十三条修改为: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区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发布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工作的信息。”周洪宇表示。

  他还建议将第五十四条修改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但专业人士就事态发展善意评论除外。“增加但书规定,是希望执法机关面对虚假信息时,充分考虑信息发布者、传播者在主观上的恶性程度,及其对事物的认知能力。”周洪宇介绍说。

  地方政府的职权与责任不明确,往往会导致应对突发事件反应、处置、应对能力不足。如何解决?周洪宇建议修改突发事件应对法中有关主体的责任规定。例如,他建议将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七条第四款删除,修改后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负责;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由有关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或者由各有关行政区域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共同负责。突发事件发生后,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并立即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突发事件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不能消除或者不能有效控制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的,应当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采取措施,统一领导应急处置工作。

  “修改后,由地方政府成为突发事件的应对唯一主体,授予了地方政府临机决断的权力。”周洪宇介绍说。

  充足的物资是应对突发事件的强有力保障。为此,周洪宇建议修改有关应急物资储备条款,增加“将应急物资储备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

  周洪宇代表:护好野生动物 保护与管理两方面都不能偏废

  野生动物保护问题是近期大家关注的热点话题。据了解,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将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改列入2020年的立法计划。5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洪宇做客正义网“2020全国两会访谈”,接受记者的远程云端采访,就野生动物保护问题谈了他的看法。

  今年两会,周洪宇提交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改的议案》,从该法的法律名称、立法宗旨、法律概念、适用范围、管理范围、政府职责、制度设计、动物福利、禁止交易禁食行为、监督、法律责任、法律实施等方面,提出了若干修改建议。

  “对于野生动物来说,保护与管理两个方面都不能偏废,少了哪一个方面都很难真正保护好野生动物。”周洪宇表示,要大幅充实野生动物管理部分的内容,使之成为一部名副其实、带有钢牙、能够管用的野生动物保护与管理法。

  明晰定义,划定标准,才能更清楚的知道什么是该严管的,什么是可以放开的。为此,周洪宇认为首先应赋以“野生动物”和“禁食野生动物”准确的概念和定义。“比如说,直接用野生动物制作成菜肴来食用比较好理解,但是,如果将野生动物加工制作成各种产品、商品以及含野生动物成分的保健品、药品等的食用、服用行为是否也属于属于食用野生动物?这需要法律给予明确。”周洪宇说,“还有一些野生动物是我国传统中药的重要原材料,如果不予以明确,一旦全面禁止以后,将会严重影响到传统中药产业的发展,甚至是毁灭性打击。”

  野生动物保护的责任主体也要进一步明确,周洪宇认为,一是要以法律的形式明确各级政府履行野生动物保护的主体责任;二是要进一步明确和理清政府各相关部门的管理、监督、执法等责任。

  “执行法律好的要大力表彰,执行法律不好的甚至是缺位、失职、渎职的,一定要严肃处理,让所有监管、执法部门对野生动物保护工作都积极认真、敢于负责、敢于亮剑。”周洪宇表示。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保护野生动物很重要的一步,就是要禁止野生动物的非法交易。对此,周洪宇建议,对于来源于境内的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应建立打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联合执法机制,强化市场监管、药监、林草、动物防疫、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协同,对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市场经营、网络销售等环节进行全面整治,遏制非法交易野生动物行为。对于来源于境外的非法交易野生动物,应全面落实《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加强国际执法合作,有效查获、阻止和瓦解野生动植物非法交易网络,阻断国际非法交易链。

  “同时,立法需要明确,网络交易平台、商品交易市场、农(集)贸市场、餐饮场所等交易、消费场所以及运输、仓储、快递等经营者,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提供交易、消费的条件、场所或者服务。餐饮经营者不得以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名称、别称、图案等制作招牌、菜谱招揽、诱导顾客。”周洪宇表示。

  周洪宇代表:生物安全立法应统筹发展和保护两大关系

  2019年10月21日,我国生物安全法草案已经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也提出了明确要求,尽快推动出台生物安全法。

  “生物安全是人民健康、社会安定、国家利益的重要保障,制定一部具有基础性、综合性和统领性的生物安全法十分必要,有助于从法律层面解决我国生物安全管理领域存在的问题,对于确保生物技术健康发展、保护国民身体健康、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5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洪宇在做客正义网“2020全国两会访谈”,接受记者的远程云端采访时表示,“加快修改完善生物安全法具有很好的基础条件,既有必要性,也具有可行性。”

  在周洪宇看来,生物安全法适用范围广,牵涉事项多,在立法中必须要统筹发展和保护两大关系。“这样才能促进中国由生物资源大国转型为生物资源强国。”周洪宇表示。

  在法律制度的构建方面,周洪宇建议要围绕建立的体系和解决的问题建立完善奖励、规划、考核评价、决策咨询、风险评估、监测预警、联防联控、名录清单管理、信息公开和共享、公众参与、信用管理、应急预演和救援、生物及其制品进出口的安全风险防范与控制、国家信息交流与生物安全资料交换、生物安全的国家报告、遗传资源的惠益共享等制度。“通过划定法律边界,释放活动空间,规定法定资质,明确法定程序,开展规范衔接,为全面提高国家生物安全的治理能力奠定规范体系基础。”周洪宇告诉记者。

  他还建议在法律中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体制和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明确各方面责任,以构建严密的国家生物安全体系;构建统一指挥、军地互补、部门协同、全民参与的新型生物威胁防御体系;在各级政府建立生物安全管理机构,实施统一领导、协调和指挥。

  针对全球生物安全形势以及我国未来可能面临的生物威胁,周洪宇建议在立法中对生物威胁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基础研究、安全管控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对自主创新的产业政策和科技政策也要作出规定,保障生物安全基础设施先进完善,提升国家生物安全能力建设。”周洪宇说道。

  在法律责任划分方面,周洪宇建议针对现行法律规范运转不力的问题,建立生态环境损害、生物多样性损害、公共卫生安全损害的补救和赔偿制度,加大对不报、虚报、瞒报生物安全危害信息的处罚力度。“必要时,可针对连续的违法行为建立按日计罚制度。”他说。

  目前,对利用胚胎移植、转基因、基因编辑等现代生物技术开展动植物科学实验、遗传育种、医学临床研究(如培育的动物器官向人体的移植)等工作的监管管理还比较薄弱,存在多头管理、推诿扯皮和监管盲区,也缺乏相关技术标准、技术规程、资质要求、生态环境风险评价和生物伦理评价。“建议对这些工作的监管做出明确规定。”周洪宇说。

  周洪宇代表:打赢湖北经济发展战离不开高层次应用型人才

  “要打赢湖北疫后经济发展战,必须依靠大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在各行各业发挥重要作用。”5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洪宇做客正义网“2020全国两会访谈”,在接受记者的远程云端采访谈到如何促进湖北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时,他这样说道。

  在周洪宇看来,应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这类重大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其实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出国家和地方对相关专业领域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迫切需求。

  周洪宇认为,在城市医疗废水处理等水安全领域、城市网络公共空间舆情处理等网络信息安全领域、城市物流配送保障体系等智慧物流领域,以及其他各个专业领域内,湖北省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需求是急迫的和现实的。“我国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战斗历程和全世界疫情蔓延形势说明疫情防控工作是长期而艰难的,多方面多维度多学科的,对相关人才的总体需求也是长期的和持续性的。”周洪宇表示。

  周洪宇认为,在打赢疫情防控的湖北保卫战、武汉保卫战之后,湖北迅速转向打赢疫后重振的民生保卫战、经济发展战,而这需要中央继续统筹各方力量大力扶持湖北,同时也需要湖北省自身在资源利用、环境治理、物流保障、应急管理等领域协同研究疫后重振打好经济发展战方能成功。

  “湖北高等教育具有资源富集度高、整体水平高和成长性高等特点,这正是促进湖北经济社会发展宝贵的科教优势,也可为湖北持续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劲的人才资源支撑,应全力支持湖北高教发展使其释放巨大能量。”周洪宇表示,公办高校要继续发挥脊梁作用和引领作用,民办高校要继续发挥勇于担当和有为善为的重要作用,共同努力培养出地方急需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支持湖北固本培元,服务重振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