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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洪宇、文建东:通过消费券、工时补贴和退税保民生救经济

发布时间:2020-04-14来源:经济观察网 浏览量:2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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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冠病毒疫情流行给中国经济和居民生活带来剧烈的负面影响,仅2020年1-2月份,出口下降17.2%,社会零售消费品总额下降20.5%,工业增加值下降13.5%。亏损企业增加32%,私营企业亏损数增加35.3%,国有工业企业亏损数增加14%,国有控股工业企业亏损数增加19.6%,外商及港澳台投资工业企业亏损数增加31.7%。

      疫情对中国经济的冲击将是长期的。中国深度参加了经济的全球化分工,在全球产业链中占据着重要的位置,很多中高端消费品的生产制造环节是在中国完成的,这意味着中国经济高度依赖海外订单。由于疫情的发展,和中国经济联系密切的国家经济受到的影响要持续一年以上,这意味着中国企业复工不能复产。

      而从长远来看,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开启了制造业回归作业的去全球化作业,这会大大减少中国的出口订单。因此,我们应该做好准备应对海外订单的减少,更多利用国内市场,培育稳定的国内需求。从短期来看应该刺激消费需求和补贴受疫情影响的居民,而要做到这一点,最好的途径是给低收入和工时减少居民发放补贴。

      发放补贴既是必要,也是有用的。从中国的需求结构来看,消费需求在GDP中的占比一直在50-55%之间,2016-2018年略略超过55%,其中政府消费支出一直维持在16%以上,而居民消费不足40%;资本形成率一直高于40%,2016-18年为43%-44%。相比之下,美国的居民消费在GDP中占比一直高达接近70%。2018年,美国的居民总消费支出占GDP比重为68.1%,英国、德国和法国分别为65.1%、53.9%和52.1%。这足以说明,中国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太低,而在受到疫情影响之后,居民收入必然降低。因此,发放补贴为居民纾困同时刺激居民消费是必要的,也是有用的。尤其是,在发达国家普遍给予民众补贴的背景下,我国更应该采取中国特色的发补贴保民生救经济政策。

     另一方面,得益于中国长期的经济增长,国家已经积累了厚实的家底,我们的外汇储备一直保持在3万亿美元以上,相当于2019年GDP的20%。同时,就算不考虑外汇储备,也还有资本形成所占用的44万亿人民币,可以从中转移一些用来发放补贴。因此发放给补贴是有能力的,是可行的。

      为此我们提出十条建议:

     1.从启动经济内循环的战略高度出发,设防把居民消费占比从目前的不到40%提高到50%并保持稳定。在短期,可以从应对疫情冲击开始做起,通过发放补贴和个人所得税退税的方式起步,既保民生,也救经济。

      2.发放补贴的对象限于受到疫情影响的低收入群体,中高收入和国有企事业员工、公务员序列不包括在内,原来的低保和精准扶贫对象仍然沿用原来的扶助计划。需要发放补贴的对象是:自我雇佣就业者(个体业主)、非国有企业低收入员工、务农人员。根据2018年的数字,中国总劳动力约8亿人,其中,国有单位城镇就业人员为5740万人,扣减掉国有单位就业人员,其他就业人员收入最低20-25%居民约2亿人。可以将发放补贴的对象框定在这2亿人身上。具体的数字可以由有关部门测算,例如,最简单的方法,根据所得税起征点作为标准,2017-2019年连续三年未到达标准的居民享受补贴。

      3.补贴的金额初步以2-3月两个月的损失为基础,按每月2000元计算,平均每人4000元;如果补贴对象为2亿人,那么总额为8000亿元。补贴金额可以根据补贴对象的经济状况而分为2或3个等级。

      4.补贴金额以消费券的形式发放,消费券采取电子消费券形式,单次使用,不得周转。销售商卖出商品收到消费券后到指定银行兑现。

      5.消费券形式的补贴需要在限定期限内购买指定的消费品类。期限可以设定为一个月,从而能够快速刺激消费需求。消费券购买的消费品类也应做出限定,原则上以非必需品为宜。如果操作上可行,也可以对消费品根据受疫情影响程度进行分级,根据级别对消费券在面值基础上增值。比如将商品分为3级,1级商品是在2-3月份受疫情影响较小的,2级是在2-3月份受疫情影响较大的,3级是受到疫情的持续影响。相应地,2级消费品类可以按消费券面值的120%使用,3级消费品类可以按照150%使用。

      6.除消费券补贴外,还应针对就业发放工时不足补贴。为了解决就业问题,鼓励企业留用所雇佣员工,对因为订单缺乏而导致的工时不足给予工资补贴,补贴金额标准为因工时不够所损失工资的60-80%。比如,如果月工资5000元的工人因为工时不足而仅获得3000元收入,那么所损失2000元部分由财政安排资金给予1200-1600元补贴。工时不足补贴分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暂定为2020年7-12月。

      7.在发放补贴之外,对中低收入等级实施退税,形成组合政策,有力刺激消费,为重启中国经济注入活力。以2008年为例,中国实现各项税收15.63万亿元(2019年为15.8万亿元),其中个人所得税为1.39万亿元。这表明我们针对个人所得税实行退税是可行的,财政负担较小。我们建议针对最低纳税等级退税,按照2019年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对工薪收入的个人所得税税率适合3%%和10%的群体予以全额退税,对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合3%和10%税率的税收予以全额退税。

      8.继续推进精准扶贫,助力国内消费支出。通过精准扶贫实现减贫和全面建立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同时在当前疫情冲击下,精准扶贫有助于增加国内消费,从而支持建立内循环经济体系。

      9.消费券补贴、工时补贴和退税应由中央统筹安排,由地方政府积极配合。中国的个人所得税是中央和地方按照6:4的比例分享,同时东部沿海地区经济发达财政实力雄厚,而中西部地区要薄弱很多。因此,对中西部地区的补贴和退税,建议由中央财政全资支持,而东部沿海发达省份可以按照6:4的比例分摊。此外,鼓励有能力的省份另外增发补贴。需要硬性规定的是:凡是中央统筹的补贴发放,不允许对消费支出的范围进行地域限制,应该维护全国统一市场和全国一盘棋格局;至于各个省份加码的补贴,允许进行购买地域限制。

       10.对疫情中心区湖北省进行额外的财政转移和税收扶持政策。在此次疫情中,湖北经济所受打击最重,居民收入所受影响最大。同时,湖北通过封城封境做出了巨大牺牲,换来全国疫情得到控制,也为世界做出贡献,因此应该对湖北所遭受的损失给予弥补。而且,湖北经济在中央的支持下必定能够恢复,也能为全国经济重启做出重要贡献。因此建议,至少前面所提的所有补贴和退税恳请中央财政全额安排资金。在此基础上,应该对湖北地区的企业给予税收支持。一方面,按照湖北企业在2-3月份的亏损计算,从2019年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中给予全额退税。另一方面,根据今年2-4季度的经济形势,动态考虑给予湖北地区财政转移支付。此外,还应该针对湖北地区安排专项资金,一是对受到疫情巨大打击,尤其是失去亲人的家庭给予额外补助,二是针对湖北省的公共卫生和医疗基础设施参照全国平均水平给予专项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