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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新时代新起点上,回顾70年来教师教育发展历程,总结其改革成绩和经验,将对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教师教育体系、发展模式,推动中国教育深度变革和创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们在砥砺前行中不断探索并建立了中国特色教师教育体系,促进了教育的飞跃发展,在从人口大国到人力资源大国的历史性转变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推动作用。站在新时代新起点上,回顾70年来教师教育发展历程,梳理教师教育的政策演变,总结其改革成绩和经验,将对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教师教育体系、发展模式,推动中国教育深度变革和创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前:师范教育在探索中发展
1949年新中国刚成立,中国积贫积弱、百废待兴,教育事业发展水平很低。全国人口5.4亿人,文盲率高达80%,小学实际入学率不到20%,高等教育在校生人数只有11.7万人。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高度重视教育事业,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迅速完成了对旧中国教育制度的改造,确立了教育为工农服务、为生产建设服务的方针,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受教育的基本权利。
1949年12月,新中国召开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确立了以老解放区新教育经验为基础、吸收旧教育某些有用经验、借助苏联经验、建设新民主主义教育的政策。1951年,第一次全国师范教育会议召开,会议确立了为培养百万人民教师而努力的奋斗目标,提出教师培养采取正规师范教育与大量短期训练相结合的办法。1951年,政务院出台的《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着力解决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对象和修业年限问题,明确了职业技术教育和业余教育在学制中的地位,为学龄人口、劳动人民、工农干部享受教育的权利与机会提供了保障,我国师范教育由此得以较快发展。1952年,国家以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和师资队伍为重点进行了全国院系调整,出台了《关于高等师范学校的规定》,对全国各区域师范院校设置、人才培养层次等进行了明确规定。1953年,全国第一次高等师范教育会议召开,并颁发《关于改进和发展高等师范教育的指示》,强调高等师范教育是办好和发展中等教育的关键,成为这一时期指导和规范高等师范教育发展的一个重要政策。随着院系调整的完成,我国建立了师范学校、师范专科学校、师范学院或师范大学三级师范教育体系,分别培养初等或幼儿教育、初中教育、高中教育师资。为解决师范教育领域中出现的新问题,1961年10月教育部召开全国师范教育会议,总结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师范教育领域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明确师范教育的核心问题是如何办好的问题。同时,制定了《三年制中等师范学校教育计划(草案)》和《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教育计划(草案)》等师范教育政策,为消除“大跃进”带来的消极影响,推动师范教育事业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1966年至1976年的“文化大革命”时期,教育领域成为重灾区,师范教育遭遇了严重挫折和打击。1977年,国家恢复了高考制度,教师教育迎来了恢复发展的春天。
改革开放新时期:中国特色教师教育逐步形成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以邓小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以“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为战略思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以江泽民同志、胡锦涛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改革发展。这一时期,党和国家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我国宏观政策的变革为教师教育事业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教师教育进入了调整巩固、规范提高、创新发展的新阶段。
1980年6月,第四次全国师范教育会议将师范教育定位为教育事业的工作母机和造就教师人才的基地,提出我国师范教育的任务是“在提高质量的基础上稳步发展,进一步完善,建立一个健全的师范教育体系,使之成为培养各类中等、初等学校和幼儿园合格师资的巩固基地”,以“尽快适应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这次会议对恢复和强化改革开放初期师范教育职前培养功能,加大师范生培养力度起到了积极作用。
进入20世纪90年代,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我国教育领域建立了比较齐全的制度性框架体系,教师教育由此走上了制度化、法制化发展轨道。1993年3月,国务院印发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明确了各级各类学校的发展目标,为90年代师范教育发展指明了方向。1993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颁布,国家首次以法律形式对教师的资格和任用、权利和义务、培养和培训等做了明确规定。1995年3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我国教育工作的根本大法,之后的《教师资格条例》《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配套文件陆续出台,标志着我国进入依法治教的新阶段。
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我国教师教育的布局和结构开始了大规模调整。1998年12月,为落实科教兴国战略,教育部出台《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提出“要加强和改革师范教育,提高新师资的培养质量,实力较强的高等学校要在新师资培养以及教师培训中作出贡献”。1999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提出“加强和改革师范教育,大力提高师资培养质量。调整师范学校的层次和布局,鼓励综合性高等学校和非师范类高等学校参与培养、培训中小学教师的工作,探索在有条件的综合性高等学校中试办师范学院”。师范教育体系自此进行了大规模的结构调整,国家积极发展高师教育规模,稳步压缩中师教育规模,中师通过合并到师范专科学校或融入教师进修学校而数量锐减,使得过去中等师范学校培养小学师资、高等师范专科学校培养初中师资、本科师范学院和大学培养高中师资的三级师范教育体系被打破,并通过专科、本科两级体系的过渡,逐步实现包括专科、本科、研究生阶段在内的新型的完全高等教育化的三级师范教育体系。
20世纪末,我国实现“两基”目标后,教师教育进入转型发展阶段,“改革、创新、转型、发展”成为主题。2001年5月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决定》,提出“完善以现有师范院校为主体、其他高等学校共同参与、培养培训相衔接的开放教师教育体系”,这是“教师教育”概念首次正式出现在国家教育政策文本中。从“师范教育”到“教师教育”的转型,反映了国家教师教育政策的重大转向,意味着教师教育开始从封闭走向开放,从强调职前培养转向关注终身发展,从重视师资的数量转向重视师资的培养质量。由于长期存在的城乡二元结构,导致城乡教育发展严重不均衡,因此这一时期的教师教育政策更加关注乡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质量。为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到乡村任教,国家先后制定了多项专门政策和项目。例如,2004年实施“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简称“硕师计划”);2006年2月,中组部、人事部等九部委出台《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简称“三支一扶”计划);2006年5月,教育部、财政部等部门出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简称“特岗计划”);2007年5月,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出台《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简称“公费师范生计划”),之后各省份也积极响应并实施。这些政策措施的实施,为乡村教师的补充开辟了新渠道,促进了教育公平。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国特色教师教育迈向新征程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面对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的战略部署,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现代化迈入新征程,我国教育事业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战略发展机遇期。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教师教育立足国情,放眼世界,通过建立资格标准、专业标准、课程标准等质量标准,构建特色鲜明的开放性教师教育体系,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高教师教育培养质量,推动教师教育优质均衡发展。2011年10月教育部颁布《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后,又于2012年2月印发《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确立了“学生为本、师德为先、能力为重、终身学习”的基本理念,对不同层次类型的师范院校开展教师教育提出了具体要求。为规范引导师范类专业建设,建立健全教师教育质量保障体系,《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2013年8月)、《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2017年10月)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2018年1月)相继出台,表明我国教师教育正努力建设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教师教育体系。
党的十九大报告确定了新时代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的战略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新要求新举措,更加重视全面增强教育系统自身实力和服务“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能力。遵循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和习近平关于教育的一系列重要论述,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这是新中国成立后党中央出台的首个专门面向教师队伍建设的政策文件,具有里程碑意义。文件描绘了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宏伟蓝图,提出到2035年,教师综合素质、专业化水平和创新能力大幅提升,培养造就数以百万计的骨干教师、数以十万计的卓越教师、数以万计的教育家型教师。为此,国家专门出台《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这是自我国师范教育开展以来在国家层面以“教师教育”为对象制定的一项最重要的政策。国家针对当前师范教育在生源质量、课程教学、体系建设、师资等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以提升教师教育质量为核心,以加强教师教育体系建设为支撑,明确今后5年教师教育振兴发展的“五项任务”和“十项行动”,里面既有师德师风要求,也有专业成长期望,是新时代加快发展教师教育,在全球教育格局中跻身前列的行动纲领。
纵观新中国成立70年来不平凡的历程,我国教师教育伴随新中国前进的脚步,砥砺前行,锐意进取,书写了中国教育创新发展的壮丽篇章。
一是支撑起世界最大规模的教育体系。新中国成立70年来,教师教育伴随中国教育走过了一条曲折而又辉煌的道路,有力支撑中国建成了世界上最大规模的教育体系,中国教育总体发展水平进入世界中上行列。2018年,我国学校数量已达51.88万所,教师1672.85万名,在校学生2.76亿,各级各类教育规模均居世界首位。中国共扫除文盲3亿多人,义务教育全面普及,中等教育也得到了较快发展。与1949年相比,2018年我国学前教育毛入园率从0.4%提高到81.7%,小学阶段毛入学率从20%提高到99.95%,初中阶段毛入学率从3.1%提高到100.9%,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从1.1%提高到88.8%。
二是构建起中国特色的现代教师教育体系。20世纪90年代,独立封闭的师范教育体系被打破,开启了从“师范教育”向“教师教育”的话语转型,我国“教师教育”开始从独立封闭走向多元开放,逐步融入教师专业化的世界潮流,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教师教育体系。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国教师教育体系经历了三个阶段,从办学层次上看,经历了中师、高等师范专科和师范学院及师范大学的传统体系,高等师范专科学校、师范学院和师范大学的转型体系和高等师范专科学校、师范学院和师范大学的新体系。从学历层次上看,经历了高中、大专和本科非普及化体系,大专、本科和研究生普及化体系,中专、大专、本科和研究生大众化体系。从教师发展上看,整合师范生培养为主的师范教育体系和以教师培训为主的职后教育体系,形成了职前职后一体化的开放式教师教育体系。纵观70年中国教师教育发展历程,我国师范教育的开放化和师范院校的综合化,实现了对教师教育资源的战略性重组,在这个过程中既适应了国际发展趋势,又发挥了师范院校独特的重要主体地位,不断丰富“中国特色”的内涵。
三是促进了我国教师教育学科发展。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国教师教育学科建设在学科知识体系建设、高层次人才培养、学术研究成果推出等方面成绩显著,为教师教育学科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我国教师教育学科积极吸收和借鉴相关学科理论知识,扩展了教师教育学科的内容和结构,初步建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教师教育学科知识体系。教师教育学科高层次专门人才培养单位从无到有、由少到多。北京师范大学率先从2002年开始设立教师教育方向的博士点,开始招收和培养教师教育相关研究方向的博士研究生。首都师范大学等高校相继在教育学一级学科下自主设置教师教育学二级学科博士点,招收与培养教师教育相关方向的研究生。同时,出版了一批介绍国外教师教育理论与经验的专著和译著,编撰出版了一批本土的教师教育学专著、教材,发挥了学术成果在我国教师教育学科建设中的基础作用。
回望历史,展望未来。总体上看,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现代化进入新方位、开启新征程、加速新跨越。只要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教育战线,坚定“四个自信”,坚持“四个服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师教育规律,共同推动落实《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自觉担负起教育现代化的时代使命,相信未来我国教师教育体系会更加完善、培养质量更加上乘、特色更加鲜明、前景更加光明,将持续为我国教育现代化、教育强国梦提供有力支撑,在参与全球教育治理进程中,为世界教育的进步不断贡献中国方案和中国智慧。
(作者周洪宇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教育学会副会长、华中师范大学教授,王会波系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