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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鄂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9-07-01来源:鄂州民进 李名发 浏览量:7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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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鄂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发展现状

近年来,按照省市区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精神和“营商环境提升年”总体安排部署,根据《鄂州市作风建设“治庸、提能、问效”三年行动方案》的工作要求,鄂州市各级各部门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主体责任,完善制度建设,实施专项整治,积极营造快捷、高效、规范、透明的营商环境和政务服务体系,营商环境明显好转。主要特点:

(一)强化政策支撑,破解企业发展难题。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招商引资优惠扶持暂行办法》以及《鄂州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等多个配套文件及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机制。一是多措并举,认真落实减税降费各项政策。截止2019年4月30日,鄂城区各项退税费共办理622笔,共计退还129929元。二是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出台13条措施推动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加快发展。2018年鄂城区政府融资增信出资140804万元,政府为企业融资降成本投入贷款贴息和续贷周转金共5962万元,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34970万元,同比增长16.98%。2018年鄂城区协调9家银行机构为20家骨干企业提供信贷支持13.22亿元,2019年梁子湖区“金融早春行”银企签约活动现场签约10批次,现场签约总金额达4.31亿元。积极设立1亿元中小企业助保贷,帮助16家小微企业获得3800万元贷款支持。

(二)提升行政效能,持续改善政务环境。一是加大简政放权落实力度,全面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取消、下放和调整的简政放权事项,鄂城区先后开展3轮区级行政审批事项调整,保留185项,精简了7.5%;厘清区、乡权责关系,区级保留权力事项301项,乡镇平均保留权力事项79项,责任事项432项。二是推进投资审批制度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多证合一”相关要求,实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的工作模式,基本实现“应进全进”和审批事项网上受理。三是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梁子湖区企业开办时间全部压缩在5个工作日内,普通个体户“即来即办”。四是深化不动产登记改革,建立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并联审批工作流程、办理事项压缩至5个工作日,提升了企业和群众办事的满意度。五是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鄂城区进驻服务大厅25家,进驻事项242项,实现了省市区镇村互联互通。“一张网”建设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改革,实现网上业务“只跑一趟、一次办好”,开通了网上登记与银行开户“联通联办”便民服务模式。落实“5+X”工作机制,方便群众办事,开展预约服务、上门服务、代办服务等项目,让群众全程享受免费代办的“一条龙”服务。

(三)强化执纪监察,改善法治环境。两区在区纪委设立区营商环境投诉举报中心,将营商环境纳入巡察、专项检查、明察暗访、季度督查的重要内容,一是按照“有信必核、有访必复”原则,凡涉及到营商环境的信访举报,从重从快严肃查处。二是严厉打击黑恶势力、非法集资、金融诈骗、制假侵权等破坏市场秩序、影响发展稳定的行为。三是开展优化企业项目周边治安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列出一批重点案件线索进行挂牌督办,建立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健全招投标综合监管、行业监管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

二、鄂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存在的问题

鄂州市的营商环境与社会各方面特别是企业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

(一)“放管服”改革还需加强,投资软环境有待改善。有些审批权下放后,基层设备、人员、技术欠缺,承接能力不足。区行政服务中心集中行政审批权还存在“人进事不进、事进权不进”的问题,部门窗口仅仅是“收发室”、“中转站”的功能。有的部门电子政务水平不高,可以在线办理的事项极为有限。如不动产证不能跨区办理,领房屋测绘图及缴纳房屋维修基金需到市房产局,存在“折返跑”的现象。如梁子湖区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成立了梁子湖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及综合办公室和“八办四组”,但在安排部署、细化分工,明确职责,系统推进“十大行动方案”的有序实施方面还有差距。相关部门的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制定不及时,各部门具体职责还未落实,工作推进不够系统深入。比如在区域营商环境监测评价过程中,部分部门在思想上不够重视,认为营商环境与自身关系不大,支持配合力度不够,给此项工作带来难度。

(二)招商引资及项目建设惠企政策落实有难度。项目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不够。如鄂城区,为全力支持航空都市区建设,除核心区外,其他乡镇基本上没有建设用地指标。梁子湖区大部分面积都纳入了湿地保护区红线内。区域规划调整难,导致一些乡镇新引进投资项目都不可能有现成合法的用地。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时间长,招商引资项目签订意向协议后,需花大量时间解决征用、拆迁、补偿、清表、挂牌出让、办证等工作以及向规划部门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手续。一些低端项目退出机制不够完善,一些“僵尸”项目缺乏统一有效的处置办法,一些闲置企业的存量土地没有盘活。不少企业反映,各级在落实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上,多是照搬上级政策文件,有针对性的措施较少,很多时候看到政策,无法享受;看到空间,无法进入;看到机会,无法把握。

(三)金融服务体系作用发挥不够,企业“融资难”问题依然突出。一方面,贷款渠道单一、信贷产品少、融资成本高。银行抵押条件过于苛刻,贷款额度低且难办理。如梁子湖区部分涉农企业无法将农业资源进行评估、融资贷款难。有的企业为了运转不得已进行民间融资,高利息、高成本,导致企业难以发展壮大。另一方面,信用体系建设滞后。一些企业信用意识差、还款意愿不强,还有的企业存在长期拖欠银行贷款本息的情况,致使金融机构不愿、不敢与中小企业打交道。

三、进一步优化鄂州市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

为进一步改善鄂州市营商环境,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明确两个清单。一是应尽快出台“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大行动方案”的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排出时间表,划出路线图,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制定优化方便企业办理审批手续各项具体措施,最大限度简化审批流程;二是系统把握中央、省、市关于简政放权和营商环境建设的政策法规,使各区出台的政策与制度形成体系,避免“碎片化”,通过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搭建好优化营商环境的制度框架;三是重点开展项目落地、招商引资、营商环境三大攻坚行动,建立完善“一个招商引资项目、一名区级领导包抓、一个招商引资单位负责、专人代办手续”的招商引资项目一抓到底工作机制,通过帮扶使各级干部成为构筑亲清政商关系的实践者、党委政府重商亲商的贴心者、企业发展方针政策的传播者和帮助企业解决疑难问题的协调者。

(二)强化政府服务力。以营商环境提升年为契机,强化主动服务意识和担当意识,当好“店小二”,做到“无事不扰,有求必应”,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提升软环境;对服务窗口办理事项充分授权,全面推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让数据多跑路,让企业群众少跑路,提升政务中心窗口服务效率;积极创设高效便捷的行政审批程序,加快实现鄂州市营商环境中各个环节“最多跑一次”的办理模式;强化服务窗口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尤其是对于承担行政审批的工作人员要加强业务指导,选派硬人。

(三)全面激发市场活力。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的关系,将资源配置交给市场,对能够通过市场机制解决的事项,采取招标、拍卖等市场方式运行,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向社会购买。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进一步提高普惠金融的覆盖面,有效降低融资成本。大力推动金融产品创新,探索推进知识产权抵押贷款、“循环贷”、内置金融合作社等工作。深化政银企对接,为银企搭桥牵线。高效集约利用土地。从严配置土地指标,严把项目审核关,严防圈地占地现象。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依法依规清理、收回闲置企业土地。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切实为企业减负,释放发展活力。

(四)加大宣传督导力度。一是加强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和工作部署的宣传,积极挖掘“放管服”改革的正面典型,传播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好声音”和“正能量”。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加大惠企政策的宣传,营造鄂州市良好的营商环境。二是把优化营商环境纳入行政效能监察工作重点,紧紧围绕责任落实、任务分解、组织推动、工作实效等内容,认真开展各项涉企政策督导落实,狠抓“治散强纪、治懒强劲、治庸强能、治混强效”专项治理,确保窗口单位、基层部门、关键岗位、重点人员执行“不打折”、落实“不走样”,切实解决“末梢梗阻”问题。三是坚持“正推”和“倒逼”相结合,激励和约束相结合,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对各单位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以结果导向,严格考核奖惩。四是强化政府履约承诺兑现,加强诚信社会建设,对在招商引资中的违约失信行为进行集中清理、集中督办、集中规范,依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持续优化全市营商环境,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