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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共享单车的己见(央视新闻访谈纪要)

发布时间:2018-03-30来源:本站 浏览量:2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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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共享单车的己见(央视新闻访谈纪要)

                                              杨正  武汉大学

 

   共享经济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结果。共享单车的出现是这一经济形态的集中体现。共享经济反映的是人们消费观念的本质转变,即由对消费品的占有到对消费品的分享和共享。共享产品的出现,从占有到共享是人类文明进步的一种价值取向,能有效的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增进和谐,改善人际关系。与人类共享,与天地自然共享!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共享产品的出现是现代文明人创造的一把尺子,它度量的是整个社会的道德和文明的水平。这里我们要强调的是,它不仅仅是度量普通公民的修养及文明程度,也在度量企业和商业经营者的道义和良知,更主要的是它也在度量政府管理者的社会责任、应对新事物的把控能力,体现的是管理者的胸怀和境界。

   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人们经历了以农业、手工业为主的自给自足经济到以大工业生产为主的商品经济时代,迎来了现在的以服务业、大数据为主的共享经济时代。意外的是这一种经济形态到来的如此迅捷,以至于从消费者,生产者及政府管理者都未来得及做出充分的反应,由此产生的观望、犹豫、焦虑、期盼、主动或被动参与都在所难免,总之,人们都无可避免的在接受、习惯这一新的经济业态。

   我是从事服务设计的,共享经济也是我主要关注的领域;共享单车无疑是共享经济的一种典型业态。由于其产生和发展到来的如此突兀(几乎是一夜之间),必然带有很多的不确定性和探索性。对于这样无序发展的商业竞争模式,以及它所带来的各种乱象,不免让人产生深深的忧虑。共享单车有许多的优点,也有许多的问题,其优点主要为:低碳,环保,便捷,直接受益于普通民众……..;而缺点主要表现是:乱停乱放,不守规则,随意骑行,损坏严重,恶性竞争…….。更主要的是押金支付的合理性和安全性等问题(押金问题不解决,共享单车实质上是一种租赁形式,本质上算不上共享经济)。但无论它有多大的问题,对于共享经济这样一种代表着社会进步的新经济形态,我们的管理者都应该以一种积极的、宽厚的心态和态度去对待,想办法解决发展中面临和可能出现的问题。

   那么对于这样一种进步的,有益的经济业态,政府管理部门是否应该有所作为?答案应该是肯定的!有人说,既然是市场经济,政府就不应该做太多的干预,持这种观点的人其实并不了解政府对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的主导作用。对于合理的,有益社会发展和进步的新经济,新业态,政府的作用就是制定政策加以规范、鼓励和引导。比如政府部门对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制定鼓励政策,对互联网+、大数据等一系列新技术、新业态的政策指引和支持等。那么,对于共享经济这样的新业态,政府的作用当然也不言而喻,而且不应该再有所犹豫。

   共享单车业态目前正处在矛盾集中凸显的阶段,如何突破这一困境,仅仅依靠企业,消费者,或市场本身都难以胜任。此时,政府的作为就显得尤为重要。

目前急需解决的问题:

   改善骑行环境,加强政策支持:比如说政府可以在城市道路规划和改善方面,为共享单车提供必要的路权,打通或联通骑行通道,修建专用的过街通道,提供或划定必要的合理的停车位,禁停区(禁停区以外应该都可以停放?);出台相应的政策法规,明确企业,用户,政府管理部门各自的责任和义务。

   现在各个城市都由政府出资,在城市郊区大兴修建绿道,姑且不说是形象工程,必要性当然有,但是在资金有限的情况下,能否将一部分用在市民最需要、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市内自行车骑行道路和停放区的修建、改造上?

   加强立法,使企业和用户有法可循,管理部门有法可依:真正的共享文化是以约束为前提的自由共享,要做到这一点,一方面要加强对市民的文明教育和宣传,但光靠宣传是不够的。共享经济是一种正在快速到来的新业态,不管你愿不愿意它都会到来,因此,我们的政府部门应该有超前的眼观和善于迎接新事物的能力,提前进行有关共享经济的立法研究、制定和实施!如研究制定针对产品提供者的立法规范,从产品的安全标准、生产、投放、维护、回收以及收费形式及方法等制定相应的法律条款;针对消费者的使用行为,付费方式、奖惩原则等同样制定相应的条款;对人为破坏共享产品的行为制定相应的处罚条例,使企业和用户都有法可循,管理部门有法可依。法制社会不能总是无法可依!

   共享经济是社会文明发展的一种必然。即便共享单车夭折了,(我们不愿意看到)也必然会出现其他新的共享产品,如:共享汽车、共享游艇、共享厨房、共享家电、共享一切文明成果。但这一切都需要规则!

 

   共享单车运营近一年,目前正是矛盾凸显期,针对共享单车出现的一系列新问题,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部门都做出了积极的反应,通过各种形式的调研和大数据分析,结合各部门,各地区出台或制定了许多非常及时且很有针对性文件及规章制度。对于共享单车这种新的商业模式或经济业态,其发生、发展和推广的意义以及目前发展中所出现的问题,无论从政府,企业,还是普通市民都具有高度的认识上的统一,这一点是极为难能可贵的。这也为我们解决问题奠定了可靠的保证和基础。

   各级政府部门“关于鼓励和规范共享单车”所颁布的一系列文件和规章,无论从认识的高度,调查的深度和广度,对存在问题的分析、归纳与把握,以及解决问题的方案及方法都很一致也很具体,表现出较高的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

   仅从文件本身来看,已经相当的具体可行,而且有的地方文件发布也有半年有余,但为什么不见成效,或成效甚少? 

   关键问题还是在于最后一公里!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相关文件尽管有较为详细的解决方法和规则,也做了一定的分工,但分工还是不具体,不到位,缺乏强制性的考核与奖惩细则;管理上,部门与部门之间有重叠,反而容易形成推诿或协调不利。建议由一个部门牵头负责一个问题,明确职责,增加考核与奖惩细则。针对共享单车的最大用户群是普通底层市民这一特点:应该把落实的基础和关键深化到基层组织! 

1、对市民的用车、骑行和停放管理建议落实到居民委员会一级。以社区和居民委员会为管理单元,实行网格化区域管理,对共享单车的停放实行路长制;加大有关共享单车的法规和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告示,宣传标牌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对不按照规则骑行,乱停乱放,人为破坏等行为制定明确的处罚条例;

2、城管只负责企业的投放及运营管理;

3、交通管理部门可率先在城市交通密集区域通过压缩机动车道,改建或扩建并联通自行车通道,做出试点,逐步推广。据此改变市民的市内出行方式。

4、城市规划与建设部门负责在新建、改建和扩建城市主干车道时的自行车道路,以及商场、车站、医院等特定停车区的规划和实施。

   共享单车的出现无疑是当代共享经济浪潮下出现的一种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如今共享单车已经走出了国门,作为城市绿色出行的一种中国方案正在展现在世界面前。如何将它维护好,完善好,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保护我们共同的家园提供中国智慧,最终检验的还是我们政府管理者的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