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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洪宇:强化家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

发布时间:2021-07-23来源:中国网 浏览量:3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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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霍姆林斯曾提出一个著名的论断:“最完备的社会教育就是学校—家庭教育。”随着教育改革不断深入,家校共育问题越来越受到重视。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指出,“办好教育事业,家庭、学校、政府、社会都有责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
        那么什么是家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家庭在孩子教育中应发挥什么作用?社会教育如何更好地服务于该机制?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民进湖北省委会主委周洪宇认为,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家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将教育作为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通过学校、家庭、社会等多主体参与的育人环节,形成教育合力。强化家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应发挥学校的指导作用,明确家长的主体责任,同时积极开发利用博物馆、图书馆、红色教育基地等社会资源,发挥社会大课堂的育人作用。其中,学校应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积极与家长沟通,传递科学的教育理念。通过周末、假期布置德育作业等方式,建立有效的家校携手机制,引导家长配合教师完成教学任务。家长应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为孩子提供适合的成长环境,及时反馈学习中存在的问题,培养学生良好学习习惯和时间管理能力。
        周洪宇说,只有全社会都关心、重视教育,家庭、学校、政府和社会密切配合,营造有利于青少年成长的健康大环境,才能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关于家庭教育,周洪宇认为,我国公众对学校教育的关注度远高于家庭教育,而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庭教育直接关系着孩子的成长,家长应将正确的道德观念传递给孩子,从小培养孩子的气节、骨气,促使孩子健康成长。但我国家长接受的教育和训练很少,也很少有学校培养家庭教育专业的学生,所以家庭教育一直没有进入我国的教育体系,应通过立法使家庭教育专业化、系统化、社会化。
对于家校社会协同育人中的另一重要环节—社会。

        周洪宇建议,进一步出台刚性措施,规范校外教育辅导机构,确保其发展方向与国家教育大政方针一致;整顿关停无证无照的辅导机构,限制以应试为目的的校外教育辅导机构,规范以拓展学生综合素质为目的的校外教育辅导机构。此外,政府也要切实履行保障作用,加强统筹规划与条件保障,健全教育、工信、发展改革等部门共同参与和支持教育教学的工作机制。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立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的人才使用机制,给全社会带个好头,担起协同育人的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