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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寄托着个人成长、家庭期盼,承载着国家发展的希望,始终是民生领域的热门话题。“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提出,构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以下简称“家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
什么是家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家庭在孩子教育中应发挥什么作用?社会教育如何更好地服务于该机制?针对上述问题,中国网记者专访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民进湖北省委会主委、中国教育学会副会长、华中师范大学教授周洪宇。
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周洪宇告诉记者,家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将教育作为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通过学校、家庭、社会等多主体参与的育人环节,形成教育合力。强化家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应发挥学校的指导作用,明确家长的主体责任,同时积极开发利用博物馆、图书馆、红色教育基地等社会资源,发挥社会大课堂的育人作用。
其中,学校应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积极与家长沟通,传递科学的教育理念。通过周末、假期布置德育作业等方式,建立有效的家校携手机制,引导家长配合教师完成教学任务。家长应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为孩子提供适合的成长环境,及时反馈学习中存在的问题,培养学生良好学习习惯和时间管理能力。
目前,多地已在家校协作方面作出部署。广州番禺成立了“家校协同育人中心”,山东安丘就家校社会协同育人出台指导意见,列明了诸如完善家校联系沟通机制,完善家委会运行机制、设立学校开放日、建立全域家访制,明确学业指导分工,要求学校加强作业布批研究等具体措施。
教育部部长陈宝生在部署今年教育工作时提出,将高水平编制教育“十四五”规划,构建包括家校社会协同育人体系在内的八大体系,搭起“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的大框架。
“只有全社会都关心、重视教育,家庭、学校、政府和社会密切配合,营造有利于青少年成长的健康大环境,才能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周洪宇说。
家庭教育法草案已初审 家庭教育将专业化系统化社会化
作为一名长期奋战在教育一线的工作者,周洪宇认为,我国公众对学校教育的关注度远高于家庭教育,而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庭教育直接关系着孩子的成长,家长应将正确的道德观念传递给孩子,从小培养孩子的气节、骨气,促使孩子健康成长。
“我国家长接受的教育和训练很少,也很少有学校培养家庭教育专业的学生,所以家庭教育一直没有进入我国的教育体系。”在周洪宇看来,我国的家庭教育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为此,他连续几年提出有关制定家庭教育法的议案,希望通过立法使家庭教育专业化、系统化、社会化。
2021年1月,家庭教育法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初审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周洪宇的多项提议均被写入。
草案明确,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是家庭教育的第一责任人,应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自觉学习家庭教育知识。必要时,国家将对家庭教育进行干预。
草案要求政府、学校、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支持。鼓励开展家庭教育理论研究,鼓励高等学校开设家庭教育通识课程,支持师范院校和有条件的高等学校加强家庭教育学科建设,开设家庭教育相关专业。
2020年,教育部发布《家庭教育指导手册》,又联合全国妇联修订了的《家长家庭教育基本行为规范》,推动家庭教育知识普及。
与此同时,各地的家庭教育工作也在推进中,其中,福建省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山东省青岛市下发了《青岛市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山东省淄博市搭建起家庭教育线下课程平台,已培训10万余名家长。
遏制以助推应试教育为目的的校外教辅机构
谈及家校社会协同育人中的另一重要环节——社会,周洪宇直言,当前,校外教育辅导机构有存在的价值,但一批以助推应试教育为目的的校外教育辅导机构正急剧恶化中国的教育生态环境,消解了素质教育改革的作用及成效,其恶性发展和失范运营亟需遏制与规范。
早在2018年,教育部等四部门就曾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黑龙江省、辽宁省、甘肃省等陆续就校外培训机构设置给出了具体标准。
以辽宁省为例,就明确禁止校外培训机构举办或者变相举办与升学相关的竞赛、评级等考核评价活动,要求其培训内容不得超出相应的国家课程标准,培训班次必须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相匹配,培训进度不得超过所在县(区)中小学同期进度。
周洪宇建议,进一步出台刚性措施,规范校外教育辅导机构,确保其发展方向与国家教育大政方针一致;整顿关停无证无照的辅导机构,限制以应试为目的的校外教育辅导机构,规范以拓展学生综合素质为目的的校外教育辅导机构。
“此外,政府也要切实履行保障作用,加强统筹规划与条件保障,健全教育、工信、发展改革等部门共同参与和支持教育教学的工作机制。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立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的人才使用机制,给全社会带个好头,担起协同育人的社会责任。”周洪宇补充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