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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炎黄祭祀确定为国家祭祀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6-03-02  

 


周洪宇2016年人大议案建议


  关于将炎黄祭祀确定为国家祭祀的建议


  案由:


  炎黄是中华民族的人文初祖,是中华民族的精神标识和象征符号,我们中国人常以“炎黄子孙”自谓。在实现民族复兴的伟大历史进程中,炎黄精神牵动着中华儿女尊祖敬宗的民族感情,是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的旗帜和纽带。近年来,湖北、湖南、陕西、山西、河南、河北、甘肃等地拜祭炎黄二帝的活动在海内外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其旗帜和纽带作用尤为明显。


  案据:


  一、 将炎黄祭祀确定为国家祭祀,意义重大,十分重要


  祭祀,作为人类特有的文化现象,源于上古。崇拜、敬畏自然,缅怀先祖等是原始人的重要精神活动,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活动逐渐演变成习惯化、风俗化、信仰化,并且形成了由主持者祈祷,祭祀者对着祭祀对象唱歌、跳舞的仪式化活动,它们被一代又一代人传承着,这就是所谓的“祭祀”。


  祭祀作为人类的文化共性,没有东方、西方之分,东方国家有祭祀,西方国家也有祭祀;也不分古今,古代族群重祭祀,现代族群也重祭祀,比如我国将新历12月13日规定为“南京大屠杀纪念日”,这里也是祭祀,并且是国家层面的祭祀。不过因为地域、时代的不同,不同民族和国家的祭祀内容和形式有所不同罢了。人类分化为阶级后,祭祀礼仪又有了明显的等级之分。


  中国祭祀在中国礼典文化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首先,它是中国古代制度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或者说,它是儒家礼仪的主要内容。《礼记·祭统》云:“凡治人之道,莫急于礼。礼有五经,莫重于祭。”祭祀之 “重”,在于它是礼之根本。《史记·礼书》云:“上事天,下事地,尊先祖而隆君师,是礼之三本也”。其次,从国家事务这个范畴来看,它是国之大事,甚至可以说,它是国家大事中的大事。所以,《左传》称 “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在祀与戎两件国家大事中,祭祀为首。可见在中国古代的国家事务中,祭祀是纲,其他是目。在现代国家事物中,祭祀虽然不像古代国家那样视之为纲,但是它毕竟是文明建设中的一个重要形式,也是国之大事。


  祭祀对象包括天地人鬼。在中国传统的礼仪系统中,祭祀的对象有明确的规定。根据《礼记?祭法二十三》所记述的祭祀原则明确规定,凡是被百姓树立为榜样的就祭祀,凡是因公殉职的就祭祀,凡是为安邦定国建有功劳的就祭祀,凡是能为大众防止灾害的就祭祀,凡是能救民于水火的就祭祀。在这个祭祀原则中,厉山氏的儿子农、共工氏之子后土、帝誉、帝尧、帝舜、夏禹、黄帝、契、冥烙、商汤、文王、武王都是祭祀对象,此外还有日、月、星辰之神,人们赖以区分四时,安排农事;还有山林、川谷、丘陵之神,人们赖以取得各种生产生活资料,也是祭祀对象。可见,在古代祭祀原则中,上述对象都是被当作神来祭祀的,厉山氏之子农因“殖百谷”、黄帝因“正名百物,以明民共财”等贡献而被确认为“有功烈于民者也”,也圣王所拜祭的范畴。不忘先人,特别是有功烈于民的先人,是我们民族的优秀传统。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我们应该自觉地继承民族的优秀传统,应该将拜祭炎黄当作国之大事。


  二、将炎黄祭祀确定为国家祭祀,势在必行,非常必要


  祭祀炎黄是中国古代的国家大事,同样也是当今中国的国家大事,将炎黄祭祀确定为国家祭祀十分必要。


  (一)炎黄二帝是中华民族的人文初祖,将炎黄祭祀确定为国家拜祭,对于民族文化认同意识的培养十分必要。


  在古人的心目,炎黄是神,他们将炎黄当作神来祭祀,其实,炎黄不是神,也不是具体的个人,而是时代的象征,所以古人已经知道。像炎帝这样的称呼为“世号”。根据古籍记载,炎帝是中国农耕文明的开创者,《国语?鲁语》云“昔烈山氏之有天下也,其子曰柱,能殖百谷百蔬”;黄帝则在此基础上,创造了礼仪制度。古籍中有许多 “黄帝行道”、“黄帝以仁”之类的记载,《易经系辞》对此有总结:“黄帝、尧、舜,垂衣裳而天下治,盖取诸乾坤。”所谓“垂衣裳”,也就是指定衣服之制,示天下以礼。殖百谷百蔬的农耕生产方式,构成了中华文明形成的物质基础;垂衣裳而天下治,构成了中华文明形成的制度基础和精神准备。这两个基本要素,在中国的疆域内,通过诸多族群的不断交流、学习与融合,最终形成了伟大的中华文明,所以炎黄文化事实上是构成中华文明的灵魂、标识、旗帜和象征。维系中华民族的文明,必须守其魂。从国家层面祭祀炎黄,对于我们的民族文化守魂意识培养,民族精神标识的打造,换言之,对于民族文化认同意识的培养十分必要。


  (二)从国家层面合祭炎黄,对于增强中华民族的大团结,形成实现中国梦的巨大合力来说,是非常必要的。


  1、中华民族的格局是多元一体。中华民族是总体概念,中国境内各民族是所属概念,前者已经包括了中国国境内的所有民族。中华民族是境内民族认同的最大公约数。1913年初呼和浩特西蒙古王公会议申明:“数百年来,汉蒙久成一家,我蒙同系中华民族”。1938年,回族达阿訇在埃及发表抗日谈话说:“我整个中华民族,上下一心,同心同德……携手一致反对日本帝国主义。”彝族有 “中华彝族”的提法,表示了他们对“中华”的认同。认同中华,不能不认同其灵魂、标识、旗帜和象征。在中华这个大格局内,凡建立了全国性政权的民族都要表达他们对炎黄的认同。比如,北周封建政权是鲜卑族建立的,但是它宣称其先出于炎帝神农氏;蒙古贵族建立大元政权后,他们还是循旧制,赦天下路府州县建三皇庙与夫子庙,也就是说。要祭祀炎黄与孔夫子等,这是因为元朝统治者认为“天与圣人无二致,此道之所由,不明不行矣”(同治八年《随州志》卷三十二)。祭祀炎黄与孔夫子也就意味着祭天。满清统治者入关后,更是祭祀炎黄,认为这是自古帝王继天立极的表现。祭炎黄、尊炎黄,实际上构成了这些非汉族统治者与汉族相沟通的最大公约数。历史表明,炎黄已经成为中华认同的特有精神标识,它体现了中华民族的巨大凝聚力、向心力和团结力。从国家层面合祭炎黄是进一步增加凝聚力的重要路径。


  2、复兴中华民族需要海内外炎黄孙子共同努力,必须最大限度地将他们团结起来。合祭炎黄是最大限度地团结海内外炎黄子孙的重要举措。中华文明是炎黄及其子孙共同创造的,这已经成为海内外炎黄子孙的共识。但是,目前各地举行的炎黄祭祀,或者祭黄,而不祭炎,或者祭炎,而不祭黄。其实,炎黄是一体的。《国语?晋语》:“昔少典娶于有乔氏,生黄帝、炎帝。黄帝以姬水成,炎帝以姜水成,生而异德,故黄帝为姬,炎帝为姜。”《新书》:“黄帝者,炎帝之兄也。”“炎帝者,黄帝之同父母弟也。”再从中华文明构成的角度看,中华文明是农耕文明与礼制文明的统一体。只有炎帝所创的农耕文明,而没有黄帝所创的制度文明和精神文明,或只有黄帝所创的制度文明和精神文明,而没有炎帝所创的农耕文明,就不能有完整的中华文明。所以,炎黄祭祀是一个整体,它体现的是对中华文明的敬重,不能被简单化为黄帝祭祀,也不能被简单化为炎帝祭祀。裂一未可得半。只有将二者结合起来,才能找到中华文明形成的完整本原。所以,将炎黄祭合而为一的炎黄祭祀,较炎帝祭祀或黄帝祭祀更能扩大共识,从而形成更大的复兴中华民族的合力。


  三、将炎黄祭祀确定为国家祭祀,刻不容缓,极为紧迫


  从国家层面拜祭炎黄,是规范各地举办的炎黄拜祭活动,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加国家认同感的迫切需要。


  (一)炎黄文化是中华民族精神的象征,但目前各地的炎黄祭祀活动还仅处于地方层面,不利于中华民族精神的全面表达,将炎黄祭祀上升到国家祭祀的层面,是打破地域局限全面表达中华民族精神的迫切需要。


  从历史上看,炎黄祭祀活动基本上包括三个层面。一是个人层面,它可以说是宗教性的。无论是炎帝,还是黄帝,在民间,都是被当作保护神而祭祀的。例如湖北随州立炎帝庙,是因为炎帝就是保民平安健康、风调雨顺、五谷丰登的神。陕西黄陵县的民间,也是这样看黄帝的。这种宗教性的祭祀,是私人性的,表示的是个人认同;二是地方政府层面。如湖北随州明代的地方官让炎帝庙里的炎帝像服周之冕,将人身牛首的宗教形象变成了政治意义上的圣人,这就让他们超出了个人范畴,其目的是为了地方治安与发展,维护的是一个朝代的治统。这属于地方认同。三是国家层面。从唐玄宗起,我国开始立帝王庙,到了清代,帝王庙里所祭祀的帝王达188人。在这个帝王祭系统里,不仅包括当朝的帝王祖先,而且包括从炎黄到当朝的帝王。祭祀本朝先帝体现的是“治统”,而祭祀本朝之前的帝王,直到炎、黄,体现的则是“道统”。只有这样,一个朝代的 “治统”才能在“道统”意义上得到合理性与合法性的认证与支撑。


  目前,全国有湖北、湖南、陕西、山西、河南、河北、甘肃等地举办炎黄拜祭活动。这些祭祀一方面反映了各地支持国家拜祭炎黄的巨大民意,祭祀炎黄是民之所欲,但在另一方面,各地的祭祀导致了国家共有文化资源的无序争夺问题,更为严重的是,它含有将中华文明特有精神标识固化为地方神的问题,中华民族的精神在地方神化的格局中无法得到全面的表达。必须从国家认同的高度,即从国家拜祭,并且是炎黄合祭的视角解决这些问题,才能实现共有文化资源的合理和有效配置,才能将炎黄祭祀上升为国之大事,才能在规范化、严肃化、神圣化的形式中,实现炎黄文化的全民认同和全面表达。


  (二)将炎黄祭祀确定为国家祭祀,是重塑共同信仰体系的迫切需要。


  当前,我们的社会面临着一个很大的信仰危机问题,其表现就是共同信仰的失落。因为失去了共同的信仰,一些人对我们的制度、民族和文化失去了认同感。重塑共同的信仰体系,增强人们对我们的制度、民族和文化的认同感,就成了我们当前十分重要的课题。有人试图从道家寻找增强认同感的信仰,然而道教并不是中国人信仰的最大公约数;有人试图从佛教寻找增强认同感的信仰,然而佛教也不是中国人信仰的最大公约数。在中国,其他宗教信仰也不是中国人信仰的最大公约数。只有炎黄文化才是中国增加制度、民族和文化认同感的最大公约数。从国家层面祭祀炎黄,既可激起人们敬天敬祖、慎终追远的宗教情感,又可以激起人们对国家制度、民族和文化的认同感。因此,将炎黄祭祀确定为国家祭祀实际上意味着我们对共同信仰体系的重塑。


  (三)将炎黄祭祀确定为国家祭祀,是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炎黄文化的有机统一的迫切需要。


  我们重塑的共同信仰体系不是神仙,也不是皇帝,而是引领我们民族前进的文化英雄。将炎黄当作神来敬仰,对于非共产党员来说,是非常私人的事情。而我们重塑共同信仰体系则必须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一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以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指导下形成的价值体系。它是马克思主义的,  包含了社会主义建设目标,即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也包括了对美好社会表述,即自由、平等、公正、法治,还包括了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道德规范。这些范畴是以马克思主义为基础的。同时,它又是中国化的,即是说,它在以炎黄文化为基因的中华文明中有其思想源渊。比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美好社会表述可以在炎黄文化 “天下为公”的思想中找到对应点。要将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变成人民的血与肉,只有在它获得民族形式之后,才会为人民喜闻乐道。所以如何使二者一致起来,并使这种一致为人民所接受,是我们当前要解决的问题。从国家层面祭祀炎黄,正是体现这种一致性的有效形式。


  四、将炎黄祭祀确定为国家祭祀,条件成熟,完全可行


  将炎黄祭祀确定为国家祭祀,不仅具有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而且极具可行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以个方面:


  (一)从建构国家级信仰仪式的角度看,将炎黄祭祀确定为国家祭祀符合国际通例。


  建构国家级信仰仪式是当今世界各国的通例。西方国家早在古罗马就构建了进入意大利半岛的印欧民族与当地的先住民族融合后产生自然崇拜杂以祖先崇拜的宗教信仰。罗马人因以农牧为主,故神灵多与农作物有关。如丘必特原为葡萄之灵,玛尔斯原为五谷之灵(后成为战神),狄安娜原为树木之灵等。公元前8世纪部落集团解体,伊特鲁利亚王朝兴起。重视崇拜礼仪,形成一整套繁复的礼仪和规章制度。这是古代。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主要参战国政府纷纷推出国家级哀悼日,以国家公祭的形式来祭奠在惨案中死难的国民,增强现代人对国家遭受战争灾难历史的记忆。波兰的奥斯威辛集中营大屠杀纪念馆、美国的珍珠港事件纪念馆、俄罗斯卫国战争纪念馆等等,每年都举行国家公祭活动。美国虽然是一个有多元民族、多元信仰的国家,但其总统宣誓就职时,有举行面对《圣经》的宣誓仪式。世界各国如此,中国理当如此。


  (二)从我国的历史传统看,从国家层面祭祀炎黄祭体现了 “中华统绪,绝不断线”的道统和治统。


  从历史上看,夏人就已经将厉山氏之子农(也叫“柱”)列为国家祭祀。周代国家除祭祀厉山氏之子农外,又将厉山氏之子农的继承者——弃列为祭祀对象,是为神农祭祀。秦始皇一统宇内曾经祭祀前代帝王。在云梦,他望祀虞舜于九嶷山,到会稽,他祭祀大禹。后来帝王出巡多仿效秦皇祭祀先王。汉代开始为先代帝王维修或营建陵园,分别立祠祭祀。隋代以祭祀先代帝王为常祀。为了解决对历代帝王祭祀的繁复问题,隋代尝试在京城设三皇五帝庙祭祀三皇五帝,在先代帝王始创基业的肇迹之地分别建置庙宇,以时祭祀。唐代形成在中央以历代帝王庙为主、在地方以历代帝王陵寝为主的对历代帝王进行国家祭奠的格局。明洪武六年(1373年),太祖朱元璋始创在京都总立历代帝王庙。据洪武十年(1377年)南京历代帝王庙祭礼,当时奉祀的帝王凡五室十七帝。嘉靖九年(1530年),历代帝王庙由南京迁往北京,北京阜成门内新建历代帝王庙,祭祀先王三十六帝,择历朝名臣能始终保守节义者从祀。清代沿用此庙。康熙认为,“凡为天下主,除亡国暨无道被弑,悉当庙祀”,除了因无道被杀和亡国之君外,所有曾经在位的历代皇帝,庙中均应为其立牌位。乾隆认为“中华统绪,绝不断线”,庙中没有涉及的朝代,也选出皇帝入祀,几经调整,最后才将祭祀的帝王确定为188位。从明嘉靖十一年至清末的380年间,在历代帝王庙共举行过662次祭祀大典。民国时期,每年清明节都要公祭黄帝。1937年清明节,国共两党派员共祭黄帝陵,毛泽东撰写的《祭黄帝陵文》,成为中华民族团结抗日的“出师表”,促成了国共的第三次合作与联合抗日的新局面,促进了全民抗日的胜利。毛泽东在七大期间甚至以“黄帝纪年”的方式谈中国历史。当然,他在谈黄帝时也不记炎帝。即使是在“文革”时期,他还谈到了炎帝精神。这就将炎黄统一了起来。总之,从夏商周的神农祭祀到毛泽东祭炎黄,深刻地体现了“中华统绪,绝不断线”的历史观,我们今天从国家层面祭祀炎黄所维护的就是这种“中华统绪”。


  (三)国家祭祀炎黄的基础设施与条件已经成熟,在不需要很大的投入的情况下,就可以搭建合格的祭祀平台。


  1、湖北的炎帝祭祀、陕西的黄帝祭祀已经被列为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既然属于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那就有一个传承和保护的问题。从传承和保护的框架来看,举办国家级祭祀炎黄的活动是传承和保护重要举措。


  2、由国家祭祀炎黄,将主祭场所定在首都北京是没有疑问的。选择主祭地点也没什么问题,北京本来就有被列为国保单位的历代帝王庙,它过去就是祭祀历代帝王的,炎黄也在其列。今天,我们只需要恢复其历史功能,就有了很好的祭祀平台。此外,原来祭祀明清帝王先祖的太庙,即今天的劳动人民文化宫(其享殿正中还安放有代表着56个民族大团结、意义深远的中华和钟),以及历史悠久、规模巨大、积中国古代宫廷建筑之精华而享誉世界的北京故宫,空间都更为宏阔,便于祭祀组织,也都可作为主祭地点的合适选择。北京其它类似神圣权威的地方还有多处,足够选择。而且搭建祭祀平台也无需多少花费,主要是处理好文物资源的保护性利用问题。


  相关分祭点的建设也不需要再投入很大的资金,所需要的是修缮、完善与协调。先说黄祀。陕西黄陵,历史上就是成熟的祭祀点,所有做的工作无非是修缮和功能进一步完美。至于河南新郑,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对黄帝故里进行了多次整修、扩建和改造,特别是经2002年和2007年两次大的扩建,形成现在的黄帝故里景区。两地需要做的工作协调解决“我有你无”“我是你非”的问题。再说炎帝祭祀。湖北随州解放前祭祀炎帝的庙宇已经毁坏殆尽。但是改革开放后,湖北随州多年举办拜祭炎帝神农氏活动。从最初的“神农节”到今天的“世界炎帝故里寻根节活动”,基础设施步步完善,活动规模渐次扩。湖南炎陵将其定位为中华民族始祖炎帝神农氏的安寝福地,已经建成为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而且两地的关系也得到很好的协调。湖北是炎帝的生地,湖南是炎帝的葬地,二者的关系被概括为“生死相依”。综合各地的实际情况,我们可以看到,各地拜祭炎黄的礼仪已经程式化,文化品位越来越高,每年都有国家相关部门和国家领导上参加。将拜祭炎黄的活动进行升格的条件已经成熟。国家级拜祭炎黄的活动几乎是呼之欲出。


  建议:


  将炎黄祭祀确定为国家祭祀是一个事关国家文化复兴系统工程,应该引起中央的高度重视,我们建议:


  (一)、构建炎黄国家祭祀活动系统,进一步凝聚全球华人共圆中国梦。


  1、中央高度重视,将拜祭炎黄二帝确定为国家拜祭的活动,由国家在规定的时间和规定的地点内,由国家统一祭祀炎黄,并将此日确定为国家“炎黄祭祀日”。国家祭祀炎黄,综合考虑,有两个比较合适的时间点可供选择:一个是传说中的炎帝诞生日,即农历4月26日,一个是传说中的黄帝诞生日,即农历三月初三,也就是清明节。究竟选择哪个时间为国家“炎黄祭祀日”,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确定。


  2、变“炎黄节”过去由地方举办的模式改为由国家举办模式。国家举办模式包括主祭和分祭两个层面。主祭可设在北京的历代帝王庙 ,或劳动人民文化宫(原太庙)或故宫等处。历代帝王庙是我国惟一祭祀历代帝王、名臣的坛庙,至今已有470多年历史。民国后,历代帝王庙改作他用,曾先后为北平幼稚女子师范学校、北平市立第三女子中学,新中国成立后为北京第三女子中学,1972年统编为北京第159中学所占用。2000年各级政府拨款历时三年修缮, 2004年4月正式对社会开放。历代帝王庙已作为纯粹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对外开放。劳动人民文化宫(原太庙)、故宫等处也早已对外开放,都可选择。分祭点设在有炎黄陵庙,且目前炎黄祭祀活动已经成型的地方。湖北随州、湖南炎陵、陕西宝鸡、黄陵、山西高平、长治、河南新郑、河北涿鹿、甘肃庆阳、天水等地,都可以作为条件成熟的分会场。


  3、由于国家祭祀是政治性很强的文化活动,所以,应该包括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全国政协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民主党派主要负责人、各部委主要负责人(以上人员中已经退休的不参加),各少数民族代表、各界代表、港澳台代表以及海外华侨。与主祭相对应,省级领导、省民主党派主要负责人、各厅局主要负责人、各地市主要负责人、少数民族代表、各界代表以及当地所邀请的港澳台代表、海外华侨,等等。


  主祭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担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全球转播拜祭活动,进一步凝聚全球华人共圆中国梦。


  (二)完善国家祭祀礼仪系统,争取国家级拜祭炎黄的礼仪典范法规化,形成既合乎传统又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新“祭法”。


  1、从我国传统祭祀礼仪中吸收精华性精神文明与制度文明。我国古代有像周礼一样完备的祭祀礼仪系统,虽然其中有很优秀的东西,如我们的传统是将百姓所树立的榜样、因公殉职的、为安邦定国建有功劳的、能为大众防止灾害的、能救民于水火的人与事列为祭祀对象,这些内容与宗教、有神论无关,能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对接的,我们要构建新“祭法”,可以从中形成具有普遍价值的观点。


  2、对各地已经成型的炎黄祭祀仪式进行再总结、再概括,从地方经验中提炼规律性的东西。如改革开放以来的湖北省随州炎帝神农祭,已经形成了一套时代性很强的礼仪规范;陕西黄祭也有自己的新鲜经验。相关各地都有自己的独到之处。这些经验都是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过程中创造出来的,有很强的时代性,我们应该对这些经验再总结、再概括,形成炎黄祭祀的当代价值。


  3、争取国家权力机关的认可,将国家拜祭礼仪典范制度化、法规化。将古礼中具有普遍价值的观点与炎黄祭祀的当代价值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既合乎传统又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新礼仪规范,并且争取国家权力机关的支持与认可,从而将新礼仪规范上升为法规。只有这类具有国家意志的“祭法”,才能为国家祭祀炎黄的活动提供有力的法律保证,才能使国家祭祀炎黄的活动起到强化民众敬畏民族优良传统、孝亲敬恩心理意识的作用,从而培育良好社会风尚,为共圆中国梦创造提供文化支撑。


  (三)加大炎黄文化研究力度,为国家祭祀炎黄提供智力支持。


  发挥高校和社会科学研究机构专家学者,特别是中华炎黄文化研究会、中华文化促进会等民间机构学会的作用,组建专家团队将炎黄文化作为重大历史和文化课题进行研究,从历史、考古、音乐、宗教、民俗等领域,展开专题研究和综合性研究,系统清理各地炎黄祭祀活动的发展脉络及其规律,为国家拜祭炎黄提供学术依据和理论支撑。


  建议人:周洪宇,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华中师范大学教授、长江教育研究院院长


  代表助理:王文虎,随州市《编钟之声报》编辑部副总编辑


  (附注:参与本建议讨论的还有;华中师范大学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教授龚胜生、武汉大学历史学院教授晏昌贵、汉江师范学院副校长潘世东教授、中共湖北省委党校讲师马凌博士后、湖北民进省委会调研室主任张琼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