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江苏教育厅长呼吁立法确保教育投入
发布时间:2006-03-27 来源:hyzx
尽管前两天教育部“喊冤”,称教育乱收费不能全怪教育投入不足,但这丝毫未削弱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要求增加教育投入的呼声。江苏团不论是教育战线的代表,还是其他领域的普通代表,都纷纷提交议案或建议,呼吁加大教育投入。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教育厅厅长王斌泰更是联合了30多位人大代表,一起向全国人大提交了关于制定《教育投入法》的议案。
教育投入占比逐年递减
“教育投入不足仍然是教育发展面临的主要困难。”王斌泰列出了一连串的数字,来证明公共财政对教育投入严重不足:2002年以来,国家财政性教育支出占GDP的比重逐年下降,2002年为3.32%,2003年为3.26%,2004年为3.26%(如按最新公布的我国GDP总量计算,2004年这一比例只有2.79%),远低于世界发展中国家4.2%的平均水平。同时,由于缺乏法律规定,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政府教育投入比例缺乏具体规定,投入责任模糊,无法检查各级政府的责任是否到位。“学校经费十分短缺,公用经费难以保证,学校负债较多,影响了教育的健康发展。”身为教育厅长的王斌泰对此很是心忧。
明确4%比例并严格问责
为此,他建议尽快组织对制定《教育投入法》的研究论证,加快立法步伐,将教育投入真正纳入依法实施、依法监管的法制化轨道。他提出的第一条措施,就是将实现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的比例目标4%列入《教育投入法》。“我国综合国力明显增强,国家财力有所保障,目前应该说有能力提出这样的目标,用法律的形式把保障教育经费投入的长效机制确定下来。”其次,应该用法律的形式确定各级财政安排教育经费的责任和占财政支出比例,并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中央没做到的,中央负责;地方没做到的,地方负责。”再次,应该逐步完善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成本计算办法。科学测算培养每个合格毕业生所需的“基本”成本,向社会公布,让学生家长知道各类教育所需多大成本。
另外,王斌泰还特别提出,关于教育的投入立法要配以相应的问责机制,对未按规定做到法定增长的,应对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质询,体现政府诚信。
宿迁市长建议明确中央地方分担机制
全国人大代表、宿迁市市长张新实则提交议案,建议在《义务教育法》修订中,进一步明确中央和地方政府投入分担机制。“我们认为,中央财政现在集中了60%用于办大事是必要的,但投向国民素质的基础义务教育是最重要的大事,而且更能体现以人为本。”中央、地方财权和事权的这种严重错位以及地区间投入的不平衡,一方面促使教育乱收费现象十分惊人,据一些教育专家保守测算,十年来教育乱收费总额超过2000亿元;另一方面,也使得相当一部分农村家庭因教致贫、因贫而不能受教。因此,他建议,《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应要规定政府投入的教育经费占当年GDP的最低比例,同时根据财权、事权对等原则,对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负担的项目及相应投入比例作出明确规定,实行按项目分别由三级政府承担的分担体制,即中央政府承担约占义务教育经费80%的教师工资,省级政府承担公用经费的支出,而像校舍建设这类弹性比较大的项目,由监督距离最短的县级政府承担经费。
全国人大代表、启动中学校长王生则提出建议,呼吁加快对教育投入,化解教育债务,促进县域教育均衡发展。“县一级出现数亿元人民币的教育债务并不罕见。”他说,有的甚至出现了封校门、厕所等现象。为此,他建议合理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财政性教育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