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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报:德阳“五条禁令”规范中职春季招生

发布时间:2006-01-13  来源:hyzx
  本报讯 2006年中等职业学校春季招生工作在即,为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初中学生不流失,四川省德阳市教育局近日推出“五条禁令”,严格规范中职招生工作。   一是严禁用经济手段组织生源。生源学校(含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招生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生源组织费,招生学校(含个人)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经济手段组织生源。二是严禁强行学生分流。各地、各校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分流原则,尊重学生选择的就读学校和专业,不得违背学生的真实意愿,代学生填报或擅自更改学生填报的志愿。三是严禁招生学校进入生源学校宣传。招生学校不得进入生源学校做宣传动员工作,宣传动员工作由生源学校按全市的统一要求组织。四是严禁封锁招生信息。全市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信息和宣传资料,由市教育局统一印制和发布,生源学校必须向学生公开招生学校信息,并将招生宣传资料发至每一个分流学生手中。五是严禁招收初中非毕业年级学生。中职春招只限于初三年级最后一学期学生和往届初中毕业生。   凡违反“五条禁令”及招生纪律的学校和个人,一经查实,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将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对当事学校校长及当事人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警告、记过、撤销职务等处分,情节严重的,将视其性质移送纪检或司法部门处理。招生学校违反纪律情节严重的,取消一至三年的春季招生资格。   为确保“五条禁令”落实,德阳市教育局要求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有关学校坚持“三个原则”。一是行政统筹原则。市教育局负责制定全市中职春招政策,统一部署全市春招工作;县(市、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统一录取新生。生源学校和招生学校负责按照统一要求输送和招收新生。二是比例控制原则。春招以初中毕业班学生“2.5+3”分流为主要形式,招生总量控制在全市初中应届毕业生总数的20%以下。三是学生自愿原则。由学生自愿选择是否分流,自愿选择就读的中职学校及专业。同时要求,2006年春季开学时,生源学校要派专人护送中职春招学生到报读的中等职业学校报到;各中等职业学校对中职春招学生,要与原初中学校和学生家庭密切联系沟通,严防学生流失;要选派工作负责的教师担任春招班班主任,对学生开展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对困难家庭的学生实施学费减免;要按照中等职业学校规定的教学计划,兼顾初中第六学期文化课内容开设课程,适当降低文化课难度,侧重技能教育。春招生进入职业学校就读,由就读学校按照物价部门审批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原初中生源学校一律不得再收取任何费用。(熊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