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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晨报:鞍山教育局彻查顶风补课 超过3人就算办班

发布时间:2006-01-13  来源:hyzx
鞍山市教育局对对本报监督报道表示感谢,并以此为契机加大对乱补课行为的监管力度 昨日,鞍山市教育局以及相关部门已经成立调查组,对华育学校教师顶风补课事件进行调查。同时鞍山教育局相关领导表示,对相关事实认定后,将对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对华育学校教师处理意见通过本报进行公布。 鞍山市教育局表态:下决心整治“三乱” 本报对“华育学校教师顶风补课”一事进行报道后,受到鞍山教育局的高度重视。昨日下午,记者在教育局见到了负责宣传工作的徐利成部长。据他介绍,昨日上午还没上班,看到报道的闫海涛局长就委托负责纪检工作的教育局党委常委钟祥顺表明教育局的态度。钟祥顺说,对晨报记者遭到围堵表示关注,同时将以此为契机,在寒假前宣传教育局治理“三乱”的决心。 补课教师将成为重点整治对象 钟祥顺还介绍说,昨日上午,鞍山市教育局局长闫海涛责成法规处处长孙长虹,与相关部门的同志马上到华育学校调查此事。 昨日下午5点,鞍山市教育局局长闫海涛说,在乱补课现象中,最可恨的是那些在课堂上“喂粗粮”,课外“喂细粮”的教师,这些教师往往给不参加补课的学生“穿小鞋”,这些人将成为教育部门严打的对象。 鞍山市教育局感谢本报监督报道 对于本报对华育学校教师乱补课事件的关注,教育局相关领导表示感谢。钟祥顺说,教育局对《北方晨报》的舆论监督非常重视。并以此为契机,加大治理教育“三乱”的力度,同时欢迎北方晨报继续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对于华育学校教师顶风补课事件,钟祥顺表示,教育局的态度是非常坚决的:决不姑息。一旦查实,在职教师违纪补课,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记者了解到,根据相关规定,对于在职教师违纪,有解聘,政纪、党纪处分,三年禁止评优,五年禁止升职等处理。 华育学校教师违规补课不是新鲜事 钟祥顺介绍,近三年来,鞍山市教育局建立了一整套治理“三乱”为主的规章制度,先后出台近30个文件,针对各级各类学校,各级教师实行规范监督检查处理,共查处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等违规校长、教师近百余人,尤其去年一年查处了违纪教师24人。 而华育学校教师违纪补课已经不是新鲜事。在教育局提供的2005年处理违纪人员名单上记者发现,24名违纪教师中,其中有华育学校教师4名,占整个违纪教师数量的1/6,他们受处分的原因都是课外补课,处分时间是2005年1月17日。鞍山地区的初中数量超过100所,华育学校乱补课的问题显得相对突出。 钟祥顺说,一般参加乱补课的都是名校的教师或一般学校的名师,因此这些名校和名师是监督的重点。目前,教育局已经对全市近500名具有首席教师、高级教师、名师等称号的教师进行了登记,同时以文件的形式进行公示。另外,教育局专门成立了法规处及稽查大队,负责教师队伍违纪查处工作,同时成立了德育安全处负责教师师德建设,并公布了24小时接听的投诉电话,配备了专用设备,一旦这些名师存在乱补课行为,将取消其相应职称。 补课学生超3人就算办班 怎样界定是否办班?钟祥顺告诉记者,办班有两种,一种是在校内补课,一种是校外办班。但一般3人以上的就算办班。而记者前日采访发现,华育学校教师参与的补课班,其学生数量远远要超出这个数字。 钟祥顺说,目前教育局已经成立了高职成处,专门负责社会力量办学的管理。教育局要求,社会力量办教育禁止补文化课,如有违规,将由高职成处吊销其营业证。 供求关系使家长教师结成同盟 在制止教师乱补课过程中,管理部门发现,有的家长、学生竟然与补课教师形成同盟,阻挠查处工作。而记者暗访时就遇到了这种怪现象,对此,钟祥顺说,这也正是教育部门面临的尴尬。 他介绍说,有的家长、学生为掩护教师,竟让教师穿上学生服装,也有的家长不给检查人员开门,有的还甚至从窗户逃跑,由于教育局职责有限,又害怕出现意外,对这些现象有时真的无能为力。 出现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就是市场的需求。钟祥顺介绍,一般教师补课收费是一节100元,如果是名校的名师有时一节课甚至300到500元。巨大的金钱诱惑使教师们铤而走险。而一些家长为了使孩子能在考试中的成绩迅速提高,不惜重金聘请名师进行补课,致使一些名师供不应求。 钟祥顺说,对于乱补课行为,除了教育部门加大监管力度,大力提倡教师的无私奉献精神外,还需要家长、学生的支持。 园林派出所:至今没找到补课教师 补课教师和阻挠采访者是否到案?昨日下午,曾经接办此案的园林派出所王副所长表示,还要继续调查。 当问及阻碍记者采访的那些人是否被要求逐一做笔录时,王副所长说:“那还得找”。他说,补课教师和相关责任人并没有找到,至于什么时候找到不好说。 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 新闻链接(一) “乱补课”行为处罚措施 鞍山市教育部门相关规定要求,教师校内办班一旦查实是乱补课行为,主管部门应该对收取费用补课的教师给予其行政记大过解除其教师聘任合同二年的处分,其间其他学校不得聘任;其所在单位的党政主要领导负相应的连带责任直到免除校长职务。所收的补课费全部返还给学生家长。 对以任何借口向学生收取符合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的教师,第一次将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两次以上的将给予其行政记大过、延缓教师职务评聘三年的处分、并在五年内不得评选任何先进;对参与学生家长及其他部门组织校外补课的教师,教育主管部门应该给予行政记大过,延缓教师职务评聘三年的处分,并在五年内不得评选任何先进。 对本人出面组织本校或外校教师成立补课班,对学生进行收费性补课,提前教授新课的教师,给予其组织者及参与补课的教师以撤销教师资格和解除聘用合同处分,其他学校不得聘用,屡教不改的取消教师资格和解除聘用合同。 新闻链接(二) 整治“乱补课”相关文件 1、2005年2月2日,《关于对教育“三个热点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的通知》; 2、2005年4月7日,《关于落实市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有效治理乱补课的有关规定》; 3、2005年4月7日,《关于落实市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收费行为 有效治理教育乱收费的规定》; 4、2005年4月7日,《关于确定治理教育乱收费、乱补课监测点校、教师的通知》; 5、200年5月12日,《关于重申严禁中小学校违纪招生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