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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招办:第二批本科(二)院校公开征集考生志愿公告

发布时间:2005-07-29  来源:hyzx
部分第二批本科(二)院校有计划余额,现面向广大考生公开征集志愿。凡达到了第二批本科(二)录取控制分数线(文史类460分,理工类475分),目前仍未录取的考生,可填报相应院校的志愿。艺术本科(三)院校还有部分计划未完成,除华中师范大学汉口分校的专业是音乐学专业外,其他院校的专业均为美术类专业。凡参加全省美术类专业联考且联考成绩140分以上、文化成绩240分以上的未录取考生,可以填报美术类专业;有华中师范大学音乐学本科专业合格证,且文化成绩在240分以上的考生,可以填报华中师范大学汉口分校的征集志愿。 考生是否录取请登陆湖北教育信息网或到当地县(市、区)招办查询。填报征集志愿使用湖北省招办制定的《征集志愿表》,《征集志愿表》可以登陆湖北招生信息网下载或到县(市)招办领取。征集志愿表中不设专业志愿,考生填报院校志愿即视为服从院校的专业调剂。征集志愿为平行志愿,按平行志愿的规则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学校审录。请考生持准考证到高考报名的县(市、区)招办填报征集志愿,填报征集志愿截止时间为7月29日17:00,逾期不接受补报。 附:艺术本科(三)征集志愿院校及计划 第二批本科(二)征集志愿院校及计划 湖北省二○○五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征集志愿表(三) (省招办 巩平) 艺术本科(三)征集志愿院校及计划 院校代号 院校名称 计划数 1067 南开大学滨海学院 2 1307 华中师范大学汉口分校 23(音乐学专业,使用华中师范大学专业考试合格成绩) 1907 南昌大学共青学院 2 1997 太原理工大学现代科技学院 5 2197 湖北大学知行学院 25 2508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 14 2527 山西师范大学现代文理学院 3 3037 河南理工大学万方科技学院 7 3497 桂林电子工业学院信息科技学院 3 3957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 13 4367 江西理工大学应用科学学院 3 4387 桂林工学院博文管理学院 20 4467 湖北民族学院科技学院 34 4977 河南大学民生学院 2 5498 四川外语学院重庆南方翻译学院 15 6037 赣南师范学院科技学院 1 6090 黄河科技学院 7 6107 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 2 8400 江西蓝天学院 4 8770 南昌理工学院 11 注:除华中师范大学汉口分校的专业是音乐学专业外,其他院校的专业均为美术类专业。 第二批本科(二)征集志愿院校及计划 代号 院校名称 理工类 文史类 0300 第二炮兵指挥学院 183   0510 通信指挥学院 51   2530 运城学院 5 12 2570 通化师范学院 6 4 2610 河北北方学院 13   2670 右江民族医学院 20   2730 黄山学院 1   3830 白城师范学院   7 3910 西藏民族学院 31 13 4110 红河学院 9 4 4680 咸阳师范学院 7   4990 楚雄师范学院 16   5090 南阳理工学院 5 16 5370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 1   5850 宝鸡文理学院 30 10 5880 三亚学院(筹)   4 5890 井冈山学院 12(其中护理学专业6个,招女生)   6040 内江师范学院 18   6050 玉林师范学院 4 2 6120 怀化学院   5 6150 乐山师范学院 12   6210 邢台学院   3 6290 安阳师范学院 5   6340 上饶师范学院 6 4 6350 遵义师范学院 7   6450 商丘师范学院 6   6580 天水师范学院 9   6630 盐城师范学院 5   6640 伊犁师范学院 3   6660 玉溪师范学院 2 3 6710 临沂师范学院 19   6730 淮南师范学院 16 1 6790 周口师范学院 11 4 6850 曲靖师范学院 11   6860 安徽技术师范学院 17 4 6900 河西学院 6 4 6950 雁北师范学院 33   7190 荆门职业技术学院 34   7230 沙洋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34 26 8030 衡水学院 10 8 9365 河池学院 5 9 9372 滨州学院 14 6 9383 安庆师范学院 19 3 9397 晋中学院 11 4 9398 赤峰学院 14 3 9402 牡丹江师范学院 2 8 9405 菏泽学院 11 4 9412 陇东学院 3 4 9417 枣庄学院 30 20 9426 榆林学院   3 9559 忻州师范学院 3 4 湖北省二○○五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 征集志愿表(三) 市(州) 县(市、区) 报名号 0 5 4 2 姓名 第二批本科(二) 志愿一 院校代号 院校名称 志愿二 院校代号 院校名称 志愿三 院校代号 院校名称 志愿四 院校代号 院校名称 艺术本科(三) 志愿一 院校代号 院校名称 志愿二 院校代号 院校名称 志愿三 院校代号 院校名称 志愿四 院校代号 院校名称 注:1.“第二批本科(二)”的4个志愿为平行志愿,考生填报院校志愿表示服从院校任何专业调剂;文化成绩达到二本(二)批次线的考生可以填报。 2.“艺术本科(三)”的4个志愿为平行志愿,全省美术类专业联考成绩在140分以上、文化成绩240分以上的考生,可以填报美术类专业;填报华中师范大学汉口分校音乐学专业的考生,必须有华中师范大学音乐学本科专业合格证,且文化成绩在240分以上。 3. 考生凭准考证于7月29日到县(市、区)招办填报此表,当日17:00时截止填报。本表留县(市、区)招办备查。 考生本人签名: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