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教育信息网:2005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7月12日开始
发布时间:2005-07-11 来源:hyzx
2005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7月12日开始
湖北省2005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动员大会今召开
我省2005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将于7月12日正式开始,8月25日结束。目前,招生录取的基础数据准备、录取现场的网络建设、现场布置、人员安排已全部到位,录取前的各项工作已全部完成。
2005年全省共有46万考生,在鄂招生院校1604所,招生计划28.9万人,其中本科14.4万,高职高专14.5万。报名人数比2004年增加8.8万人,增长23%,招生学校数增加327所,增长25%;招生计划比去年实际录取人数增加3.3万人,增长13%。与往年相比,今年的考生数、招生院校数和招生计划数均创历年之最。
今年我省录取批次和时间安排为:提前批本科录取时间为7月12日至14日;第一批本科录取时间为7月15日至20日,征集志愿时间为7月18日;第二批本科(一)录取时间为7月21日至26日,征集志愿时间为7月24日;第二批本科(二)录取时间为7月27日至31日,征集志愿时间为7月29日;第三批本科(一)录取时间为8月1日至5日,征集志愿时间为8月4日;第三批本科(二)录取时间为8月7日至10日,征集志愿时间为8月9日;提前批高职高专录取时间为8月11日至13日;第四批高职高专(一)录取时间为8月14日到18日,征集志愿时间为8月16日;第四批高职高专(二)录取时间为8月19日到25日,征集志愿时间为8月22日。艺术专业分四个时间录取,即艺术本科(一)、艺术本科(二)、艺术本科(三)和艺术高职高专,艺术本科(一)录取时间与提前批本科相同,艺术本科(二)录取时间与第一批本科相同,艺术本科(三)录取时间与第二批本科(一)相同,艺术高职高专录取时间与提前批高职高专相同。
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主要政策规定有:一是坚持“不退档,不换录,不补录”的三不政策。二是坚决执行各批次录取分数线,不录取政策规定之外的批次线下考生;三是坚持公开征集志愿、接待咨询、公开信息等三方面的制度;四是加强艺术专业联考,规范艺术专业招生管理。报考省内外院校的美术类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三十一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除外)的考生,必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基础课联考,联考合格的才有资格参加美术类专业的录取。五是所有批次院校全部按考生统一填报的志愿录取,对我省独立学院和高职高专院校改变以准考证为依据办理录取手续的办法,与其他批次一样,按考生统一填报的志愿和分数投档录取。六是严格计划管理和录取标准,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高校调整计划在批次线上按考生志愿及分数顺序进行投档。
7月10日,召开了湖北省2005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动员会,对2005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安排。会议强调,今年,高校招生政策规定更加严格和刚性,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维护了广大考生的利益,招生录取过程中要认真贯彻执行,不折不扣,不留弹性空间。要认真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公开一切应该公开的信息;要主动为高校和考生服务,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尽最大的努力,把招生录取工作做好,做到让广大考生和家长满意,让社会满意,让党和政府满意。
一是认真实施“阳光工程”,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在前段向社会和考生公布“十类信息”的基础上,录取过程中,借助报纸、杂志、电台、电视台和网络,及时向社会公布各批次院校投档资格线、各批次录取进展情况,及时提供考生电子档案运行7种状态(自由可投、已经投档、院校在阅,预录取、预退档及退档理由、录取待审、录取)供考生查询。按时公布生源不足院校信息和征集志愿办法。省招办和有条件的高校开展网上答疑,省招办、高校及县市招办设立咨询接待点,面向考生和家长开展咨询接待,使考生和社会在招生录取的不同阶段能够及时获取需要了解的信息,进一步增强招生录取工作透明度。
二是按制度办事,按程序操作,确保招生录取平稳有序运行。本着明确职责,严格程序,规范管理,严明纪律,互相监督的原则,对招生录取中的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缓解,每一个流程都用制度的形式进行明确。招生录取现场各职能工作组以及每个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与要求,也用书面形式进行明确。投档管理、批件管理、计划审核、录检工作、信息发布与更正、新闻宣传工作、信访接待工作等都要按规定的流程进行操作和运行。尤其是招生计划增减、投档审批、录取名册审核等关键性工作环节,构建两人以上的审核程序,实行审核与执行相分离;对计算机操作和数据信息处理等特殊岗位,签订责任书或守纪承诺书。
三是严肃招生工作纪律,规范招生计划。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严肃招生计划和招生行为。坚决杜绝无计划或超计划招生、未经批准出省招生和游离于招生体制之外招生等各种违规招生行为。严格执行高校调整计划的使用管理规定,高校在录取起见向我省追加的招生计划,不得降低录取标准指名录取考生,省招办根据高校调整计划数及使用的有关要求,在高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考生志愿及分数顺序进行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严禁高校利用调整计划巧立名目向考生收费。今年,教育部专门制定和出台了《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明确招生工作“六不准”和“四个绝对不允许”,对在高校招生考试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和“谁主张,谁负责”的原则,追究有关责任者的相应责任,对违反国家相关规定的招生工作人员要视情况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四是坚持内外环境综合治理,严厉打击招生诈骗行为。高考结束吼,一些招生中介和招生骗子就开始活动,人民群众上当受骗蒙受经济损失的案件时有发生,严重影响招生工作形象,危害社会稳定。湖北省教育厅和省公安厅今日联合发出通知,要求规范高校招生行为,防范和依法打击招生中介参与高校招生行为,公布了专门的投诉电话,对发生的案件组织力量迅速查处,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特别提醒考生及家长注意,在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中,没有任何人可以“用钱买分数”;除了国家和省规定的照顾政策,没有任何人在高校招生中享有特权;除了省级招办,没有其他任何机构可以进行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和家长要从正规渠道获取各种招生考试信息,不要轻信招生诈骗分子的花言巧语,不要因为求学心切而被不发分子利用,以免上当受骗。
信息来源:省招办2005-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