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教育支票制”引争议 专家认为应根据不同地区施行
发布时间:2005-06-27 来源:hyzx
“希望在我国推广教育支票制度”的全国人大代表周洪宇表示“此法不适合北京”
手握教育支票 择校更扎堆
反对此制度方认为:会令私立学校从公立学校手中夺走资金 又给腐败开道门
本报讯(记者 李洁)今天,中考结束,但望子成龙的家长们又一时半会儿也不歇着地开始忙活“择校”了,“投资”多少又成为最让家长们操心的事。记者专访到曾经提交议案“希望在我国推广教育支票制度”的全国人大代表、从事教育工作的周洪宇。这位专家表示,这种能将教育经费兑换成现金的特殊支票,却并不适合北京。
据了解,美国、加拿大、日本等很多发达国家都在采用这种择校制度,在进行教育改革的过程中,引入良性的竞争机制,激发学校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周洪宇解释说,我国若将“教育支票”作为让学生接受平等教育的手段,还要根据不同地区教育发展情况、校际间差异,慎重对待。“但是,像北京这样的大城市,本来学校间就有实力差距,不能站在同一起跑线上,那么大批的学生家长们手里攥着‘教育支票’,肯定是一窝蜂地把孩子往那好学校里挤。”在这种情况下,不但起不到让每位学生平等获得高质量教育的目的,反而会使本来就有点“偏心眼儿”的教育资源配置更加“厚此薄彼”,使学校间的“贫富”差距越来越大。
洪宇代表称,目前在我国实行异地“教育支票制度”更为合理,这样可以确保外来人口在流入地能够享受到平等的教育资源。
说文解字
“教育支票”就是教育机构实行按人头拨款制度,一次性把属于每个学生的教育经费以“教育支票”形式发放,学生和家长可以拿着“支票”送交任何一个教育机构,不受地点、学校所有制形式和学校类型的限制。
这是诺贝尔奖获得者、美国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家米尔顿·弗里德曼于1955年提出的教育经费改革设想。
其基本思路是:将教育经费以支票凭证形式直接发放给家长,家长持具有货币价值的教育券为其子女自由选择政府认可的学校,不足部分由家长自付;学校持通过竞争所得的教育券向政府兑现办学经费;政府负责审查学校办学资格,确保其具有基本的办学水准。
鉴证实录
目前,浙江省长兴县已实行了类似“教育支票”的“教育券”制度。由于该地区校际间的实力相当,制度的实施取得了良好效果,职业学校的招生形势由此改观。有关教育界人士认为,长兴县此举将政府教育的投入转化为看得见的货币化福利,为推进教育投入体制改革提供了一种思路。
目前争议
支持方观点
1.教育凭证是打破公立学校享有固定生源和固定经费,彻底改革公立学校的惟一有效方法;
2.教育凭证是平衡家长权利,将教育权还给家长,使学生获得更多教育机会的一种方式;
3.通过教育凭证建立教育服务的统一市场是提高教育质量的惟一方法;
4.教育凭证可以帮助来自低收入家庭和少数族裔的学生享受平等的教育机会。
反对方观点
1.教育凭证的实施会危及到每个儿童平等获得高质量教育的机会;
2.允许私立学校从公立学校手中夺走资金,无疑给管理不善和腐败开了一道门。
法制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