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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

发布时间:2005-06-10  来源:hyzx
1、今年我省的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分十二个部分公布。《湖北招生考试》杂志第5期刊登第一部分:第一部分为提前批本、专科院校,包括军事、国防生、公安、司法、航海、艺术、体育等院校(专业)。第6期刊登第二部分:第二部分为第一批本科院校。第7期刊登第三至七部分:第三部分为第二批本科(一)院校,第四部分为第二批本科(二)院校,第五部分为部委属院校与武汉市合作建设计划,第六部分为第三批本科(一)院校,第七部分为第三批本科(二)院校。第8期刊登第八至十二部分:第八部分为第四批高职高专(一)院校,第九部分为第四批高职高专(二)院校,第十部分为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院校,第十一部分为招收参加高职统考的中职毕业生院校,第十二部分为招收双特色统考生院校(本科)。 2、招生计划包括:录取批次(提前批、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一)、第二批本科(二)、第三批本科(一)、第三批本科(二)、第四批高职高专(一)、第四批高职高专(二));学校全称及代号,招生总数,科类(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体育类),招生专业、代号及人数,学制,收费标准,生源范围等。 3、我省公布的院校及专业代号系省编代号,院校名称前的4位数字为院校代号,专业名称前的两位数字为专业代号,专业名称后括号内的内容为专业方向(名称)。院校和专业代号仅限湖北省考生和在湖北省招生的普通高校2005年使用,考生填报以此为准。 4、本科学制一般为四年、高职高专学制一般为三年,在招生计划中均不注明学制年限.对学制有特殊规定的,则在专业后面注明。 5、机读志愿卡(一)上填写提前批院校(专业)志愿,分为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三类院校(专业),每个考生在填报提前批志愿时,只宜选报其中一类院校(专业)的志愿,不要跨类混报;同一院校的提前批航海类专业和国防生专业不要兼报。 6、招收参加高职统考的中职毕业生的计划见第十一部分,招收双特色统考生的计划见第十二部分及第十一部分的第四批高职高专(一)、第四批高职高专(二)部分,志愿填写在《湖北省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机读志愿卡(四)》上,填写在其他志愿卡上无效。 7、招生计划中公布的学费标准系各院校提供,有些院校的学费标准待定,实际的收费标准按院校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物价部门规定执行。 8、部分学校的有些专业后面注明要求考生参加外语口试,参加了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语考试的考生方能报考。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应通过查询招生章程等方式了解所填报院校(专业)是否招收非英语语种的考生。 9、少数民族预科班只招收我省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办理了少数民族优录证明的考生。 10、武汉大学、北京林业大学、西藏大学等院校在我省有西藏班计划,西藏班计划在专业后注明,录取到西藏班的考生毕业后必须到西藏工作。 11、考生应对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自己的体检结果,在填报志愿时,避开学校不予录取的相关专业或考生不宜选报、不宜就读的相关专业。 12、院校招生的有关规定和具体要求见2005年院校招生章程,招生章程可通过湖北招生信息网(zsxx.e21.edu.cn)和院校网站查阅,也可通过电话等方式向学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