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题:关于实行检察官入职宣誓仪式的建议
发布时间:2003-08-01 来源:aa
案题:关于实行检察官入职宣誓仪式的建议
案由:
党的“十六大”提出八加强司法队伍职业化建设的要求,对我国检察官队伍的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当前,加强检察官的职业化建设的重要任务之一是加强检察官的职业观念和职业道德的教育和培养。司法实践中的许多问题表明,检察官的职业观念、职业道德比职业知识素质对保证司法公正和效率起着重要的作用。一些司法腐败往往是检察官职业知识素质并不低而职业观念、职业道德淡薄所致。
1995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规定了检察官必须具有的业务、道德素质和其他条件,以及检察官的选任方式和程序,是我国检察官队伍的职业化建设的根本大法。为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要求,积极推进检察官职业化建设,特别是加强检察官的职业观念必职业道德建设,我认为应根据我国国情借鉴其他国家、其他行业的经验,在我国实行检察官入职宣誓仪式,以加强检察官的职业观念和职业道德素质的培养和教育,适应检察官职业化建设的需要。
建议:
1、在《检察官法》中加入“选任检察官必须履行入职宣誓仪式”的内容。2、检察官的入职宣誓仪式应实行全国统一规定的形式。由国家统一制定誓词,检察官须统一着装,并手持检察官任职资格证书,面向国徽,集体宣读誓词,唱国歌。3、应改革检察官任免的程序和方式,将目前地方检察官由地方最高权力机关选举和任免检察官改为由国家元首或最高人民检察院根据一定的程序任命,以体现司法权的统一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