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民主促进会湖北省委员会网站!
 
加入收藏 登录
当前位置:首页 > 洪宇视点

长江日报:校园安全事故让学校“头疼” 周洪宇呼吁制定《学校法》

发布时间:2015-02-13  

 

  “我国有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机构200多万所,但至今没有一部《学校法》对学校的权利和义务进行规范”。近日,全国人大代表、华中师范大学教授周洪宇呼吁尽快制定《学校法》。

  《学校法》缺失

  学校独立法人地位未能确立

  周洪宇是在长江教育研究院“2015年度教育政策研讨会”上发出上述呼吁的。据悉,2010年起,长江教育研究院连续6年发布《年度教育政策建议书》。今年,与会专家们围绕“健全和完善教育法治”主题,提出了10条具体建议。

  我国虽然已出台《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职业教育法》等教育领域的专门法律,但尚未有专门的《学校法》。

  周洪宇认为,由于《学校法》缺位,我国各级各类学校独立法人地位一直未能确立,学校的权利和义务不清。什么应该负责、什么不应该负责等问题已成为学校的困惑。这是教育法律体系的重大缺陷。

  法律依据欠缺

  校园安全事故处理让学校“头疼”

  一些长期从事校园安全事故纠纷处理的相关人士表示,现在感觉出了事故,学校似乎在承担无限责任。在校园安全事故纠纷处理方面,陷入了“哪个闹得凶就赔得多”的恶性循环。也有校长表示,医院有“医闹”,现在学校也有了“学闹”,学校甚至是以10倍以上赔付额在处理和平息事故。

  周洪宇表示,上海外滩踩踏事件中,有大学生不幸遇难,一些家长找学校讨说法。但学校究竟有没有责任、有多大责任,这些都没有现成的法律依据可供参考。因此,要加快制定《学校法》,以法律形式来保障现代学校制度的建立。

  据了解,教育部此前出台有《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但该《办法》明确仅适用于“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的处理”。

  将在全国“两会”上

  提交制定《学校法》议案

  周洪宇认为,《学校法》的核心问题就是解决学校办学与发展的权利和义务问题,这里涉及学校与政府、学校与社区、学校与校长、学校与教师、学校与学生等方面的多种教育法律关系。

  近年来,周洪宇提出的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全免费、建立中职贫困生资助体系、实施全国校车安全工程、改革高等教育助学贷款制度等政策建议和议案,通过全国人大反映到国务院及教育部、财政部等部门,最终促成了有关政策和法律出台。

  据悉,在今年3月召开的全国“两会”上,周洪宇将提交一份关于“教育法治”的议案,除建议修订已有教育法规外,还包括建议制定《学校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