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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妇女报:制定《儿童福利法》议案

发布时间:2013-04-27  

 

  这是一份长达3万多字的议案,字里行间渗透着全国人大代表、民进中央常委、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洪宇等30位代表对儿童健康成长的关心,对祖国未来花朵的关切,这份议案不仅有3000多字的内容,更以附件的方式附录了3万字的《儿童福利法》(立法建议稿)。记者在会议间隙,采访了周洪宇代表。

  儿童福利保护应上升到立法高度

  “我对儿童福利保护的关注并不是始于今年,早在2011年的两会,我就儿童福利保护曾提出过10条建议,其中包含建立儿童保护的体制机制、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条款、制定新的儿童意外伤害防治法、实施全国校车安全工程等。最近两年,儿童保护的问题越来越严重,我提出的建议也受到了大家的关注。”周洪宇告诉记者,“今年我提出的尽快出台儿童福利法建议,一是鉴于目前儿童保护的任务依然繁重;另外是整个国家对儿童保护的工作越来越重视,因此我希望新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能将《儿童福利法》纳入立法规划。”

  儿童的福利保护为什么要提升到立法的高度?周洪宇代表说,因为理念、制度设计、机构设置和资源投入等方面的原因,我国的儿童福利立法还比较落后,与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相适应。

  他在提交的议案中给出了充足的理由:

  其一,因为缺乏基础儿童福利制度而导致的社会问题日趋凸显,出现了儿童保护的困境。如操纵儿童乞讨现象屡禁不止,流浪儿童被救助后反复流浪。

  其二,目前儿童福利现状呈现部门分割、政策杂乱的局面。涉及儿童福利的部门互不隶属,政出多门,各自为政。不仅影响决策的科学性,也影响了资源配置效率,直接影响到对儿童的保护效果。

  其三,现有立法规定的儿童福利措施缺乏可操作性,存在无法可依与有法难依的困境,不能实现保护儿童的目的。

  其四、现有法规主要是民政部门联合其他部门发布,政策效力级别过低,与我国迅速发展的儿童福利事业相比比较滞后。

  国家应成立儿童福利委员会

  在谈到议案中《儿童福利法》(立法建议稿)的具体内容时,周洪宇代表介绍说:“这份立法建议稿基本回应了我国目前在儿童福利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完善机构,建议国务院成立一个跨部委、跨行业、跨机构的儿童福利委员会,这个机构要高于现在主管儿童工作的民政部和教育部等部委,这样才能起到统筹协调的作用。同时国务院还应在民政部设立一个主管儿童福利的司局级机构,明确责任,加大工作力度。其次,国家要出台相应的政策对社会福利机构给予一定的支持。”

  “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我们不能把这一认识只停留在口头上,不能把儿童的‘未来’交给未来去办。另外,还要尽快修改相关的法律法规,把原有的法律法规中不周全、不具体、只有原则性规定不具有可操作性的部分进行修改,并由全国人大尽快出台《儿童福利法》,如果立法困难,可由国务院出台《儿童福利条例》,以改变目前现有法规政策效力级别过低的局面。”

  在谈到应如何修改目前的法律法规时,他举例说,儿童的福利抚养问题,原来的规定是由直系亲属父母亲抚养,在父母双亡等情况下,国家规定可以交给爷爷奶奶等祖辈抚养,但再往下抚养权交给谁就不明确了,交出去之后是由抚养者自己承担抚养费还是由国家给予一定的补贴,没有具体规定。再比如,现在有人提出要制定虐童罪,其实在刑法中对伤害儿童是有一定规定的,但是不明确,希望对原有条款进行修改。

  记者发现,周洪宇等30位代表提交的长达3万字的《儿童福利法》(立法建议稿)共有九章五十六条,涉及儿童福利管理机构、儿童福利案件处理程序、儿童医疗保障制度、儿童福利安置措施、社会力量参与儿童福利等诸多内容,体现了两会代表希望从根本上治理儿童问题的愿望和决心,也很好地回应了整个社会对儿童权利和儿童福利保障的关注。(记者 金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