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民主促进会湖北省委员会网站!
 
加入收藏 登录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热点关注

人民网:周洪宇:建教育公务员制让教师无校籍流动

发布时间:2010-03-09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华中师范大学教授周洪宇由于2003年在全国率先提出了义务教育免费的建议,人称“周免费”。周洪宇当选人大代表的八年里共提交150多件有关教育与民生的建议。今年,周洪宇仍将把关注的重点放在这两个方面,至少提交10个建议,其中有三个是关于教育的。

  3月3日,周洪宇接受了人民网记者的采访,详细介绍了今年主要建议的具体情况。

  周洪宇表示今年提出的教育问题还是围绕教育公平与教育质量这两大核心主题来展开。因为教育问题归根到底就是这两个主题。只是不同时期表现的程度重点不一。比如说前几年主要是教育公平问题。最近几年,则更多关注教育的质量问题。今年将重点针对如何加强教师队伍的建设提出建议。

  周洪宇认为,当前是中国教育发展最为迅速的时期,也是中国教育发展最为失衡的时期,或者说失衡最严重的时期。在取得成就的同时,也出现一个新的问题——教育的发展严重失衡。第一,城乡之间的失衡;第二,地区之间的失衡;第三,学校之间的失衡;第四,不同教育群体之间的失衡。四大失衡使得现在的教育问题和矛盾非常突出。也就意味着教育需要进一步的改革与发展。在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中,要把政府该做与不该做,该重点做的与该一般做的明确出来。

  在过去发展中,义务教育免费是政府的基本职能而没有去做。而不该政府大包大揽的高等教育,很长时间是免费的。从世界高等教育来看,对公共产品的属性很早就确定下来了。高中教育、高等教育是半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而义务教育从产品属性上来说是纯公共产品。由于过去政府对教育产品的属性认识不是很清楚,把纯公共产品的属性忽视了,而半公共产品、准公共产品投入得太多。

  建议:建立教育公务员制度 让公立中小学教师无校籍流动

  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关键是教师队伍的建设。育人的工作首先要有教师,特别是要有高素质的教师。教师是一种职业,未来它应该像工程师、医生、会计师那样发展为一种专业。教师可以说是公务性与专业性并重。

  建立公立中小学教师的教育公务员制度有利于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特别是经济待遇,并且可以完善现有的公务员制度。中国可以根据国情效仿日本、韩国设立教育公务员,这样教师队伍的定期流动就有了制度化的保障,可以实现义务教育的均衡等化。教育公务员的制度还有助解决目前公众比较关心的教育公平问题,包括教师职称评定中的暗箱操作以及农村优秀教师人才流失等问题。

  建议:制定教师教育的国家专业标准

  如果把教师定义为教育公务员,就需要公务性和专业性兼顾。国际上教师、医生、工程师等专业人士都有自己的专业标准。因此,应该尽快制定并实施教师的四大专业标准。第一,不同学科、不同学段应该对应拥有不同能力、符合不同要求;第二,教师必须有课程标准;第三,应该有教师教育机构的认证标准;第四,应该制定教师质量评估标准。

  建议:实施国家教师统一考试制度 建立健全教师准入制度

  参加教师统一考试,有资格证才可以参加相应的教师招聘。招聘通过,才能进入教育公务员的行列。提高门槛之后可以确保高素质的人才进入教师队伍,防止滥竽充数。

  建议:完善师范生工作吸引优秀人才

  2007年实行国家公费制度之后,有效解决了教师队伍的“进口”问题,但是没有与深层次的利益诉求结合起来。因此建议公费师范生的制度,由现有6所国家级大学,尽快推广到省属师范院校。

  建议:实行教师定期轮换流动制度进行无校籍管理

  教师定为教育公务员后,再去从事定期轮换制度就有了基础,可以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化发展。今后要将教师轮岗作为一个制度,每位教师从入职之后,第六年起就必须开始轮岗,每一人必须轮岗一定时间。首先实行县域内的无校籍管理,在全县范围内调整。另外实施城乡教育的划一编制制度,使得城乡教师编制统一。第三,要建立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房和安居房的制度。使得流动教师、国家特岗计划的教师,农村支教的教师有一个住的地方。还有教师的安居房,流动的教师能稳定下来,必须要有一个自己有产权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