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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在线:成都“公办民助”学校改制 回归公办严禁乱收费

发布时间:2009-04-21  

 

  20日,记者从成都市教育局获悉,成都七中育才学校、成都石室联合中学等公办民助类改制学校,全部回归公办体制办学。公办民助类改制学校回归公办体制后,一律执行同类公办学校的收费标准,不得另立名目收取其它费用。

  据成都市教育局介绍,此次改制学校回归是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等下发的《关于做好规范教育收费若干问题的通知》(川教〔2008〕364号)文件精神要求,进一步完成清理整顿改制学校工作。范围是从1996年以来,成都市经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公办民助类改制学校。

  按照成都市教育局的安排,公办民助类改制学校回归公办体制后,将严格按照《义务教育法》规范办学行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这些学校的招生工作,也将纳入所属区(市)县义务教育段招生工作统一安排,与区域内其它公办学校执行相同的招生政策。所有回归公办的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以缩小招生规模或减少招生计划的方式招收择校生。一律执行同类公办学校的收费标准,不得另立名目收取其它费用。凡以公办民助类改制学校举办或联办的分校或校区,不得再以改制为名搭车收费。

  同时,成都市教育局向各区(市)县下发通知,要求各区(市)县对公办民助类改制学校的负债情况进行清盘、锁定,弄清负债原因,明晰负债主体,做好债务清偿,做好学校的经费预算。按照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要求,及时调整财政支出结构,追加财政拨款,加大专项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