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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宗华:一个“土霸王”怎么就能摆平省高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6-08-12  来源:hyzx
      一个横行乡里的“土霸王”被山西省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0年(合并执行20年)后,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时,竟减判为3年,并于宣判的当日释放。(人民网08月09日)   “土霸王”名叫周腊成,是山西省泽州县巴公二村村民,1984年至2001年在该村任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期间,逐步蜕变为横行乡里的“土霸王”,恶行累累。根据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周腊成犯有偷税罪、职务侵占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行贿罪等7项罪名33起犯罪事实。这些犯罪事实在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的调查组赴当地调查后都得到确认。   这样一个横行乡里劣迹斑斑的“土霸王”,竟然让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法官们匍匐在他的脚下,其实并没有用什么高招,也没有托什么关系,仅凭“财神爷”开路,竟一路绿灯,过关斩将,实在有点离奇。竟离奇到省高院部分法官在审理周腊成一案时,煞费心机地采取伪造证据等种种手段,抹掉或减轻周腊成的罪行。当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调查组发现多名审判法官收受贿赂,此案二审判决有重大错误时,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个别负责人和负责此案的法官却以“集体受贿不是受贿”的奇怪逻辑否认二审法官的受贿罪。还不断有人以恐吓、说情、推脱等方式对山西省人大常委会的调查进行阻挠。   “衙门口朝南开,有理没钱莫进来”这是旧社会的说话,指的是官司背后的“潜规则”,官司打的不是理由打的是背景和实力。说白了,这就是执法人员对法律的亵渎。时下,在我们的一些法院,不能说全部,但是相当一部分人成了蛀虫。危害着国家的大树。有些更是土匪行为,“吃了原告吃被告”,有些法官吃请同去,受贿相互介绍,形成赤裸裸的“交易市场”,使法院自然成了“财神”的工具,完全把公正公平放到了一边。司法公正被认为是社会公正的底线,然而,由于监督的乏力,一些地方的司法机关存在着不少司法不公行为,吃拿卡要现象时有发生,存在着权与法、钱与法、情与法的交易。这些司法腐败行为,把法律视为牟利工具,肆意践踏着法律的尊严。不扭转法院判的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弘扬社会正气、鞭鞑邪恶从何说起?   法院,是伸张正义的地方,但在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让人体会到的是对公平的践踏。这使我想起了一段民谣:“一头猪的官司,你要用十头猪的钱去打,还不一定能要回猪!”我也曾因一次民事纠纷官司到一家法院起诉时,法院内部的人说:“我们法院的人有事都不到法院起诉,这一摊‘水’你趟一次会头痛一辈子。”更有的人这样说:“你走进法院就走进了屠宰场,立案要打点,主审法官要打点,主管院长要打点,执行的时候更要打点。三打点四打点,你是赢了道理输掉了钱”。我不能妄加猜测这些民谣和“规劝”有多大的真实性。但通过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我自己的一场民事官司(主管副院长和主审庭长竟不顾法律事实,和被告串通一气进行不公正判决),我深深体会到了到法院讨回公道之艰难。   离开了司法公正,人民法院就不可能有司法权威,法官也就不可能赢得应有的社会尊重。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不顾法律事实伪造证据,竟让一名劣迹斑斑的“土霸王”逍遥法外,如此践踏公平,践踏法律,它不仅仅是对公平的蔑视,更重要的是让人们丧失了对法院的信心。是应该引起法院高层领导高度重视的大问题,因为丧失民心是最可怕的。   但我们从艰难中更多的还是看到了希望,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最近说过这样的话:“迟到的公正就是不公正。”由此可以看出最高人民法院对维护公正的决心。我们真的不希望看到“有钱能使鬼推磨”推倒公正的大厦,推倒人民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