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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报:天津今秋撤销城镇学前班

发布时间:2006-07-31  来源:hyzx
  本报讯(记者 张宝敏 赵秀红)记者日前从天津市教委获悉,为保证学前教育快速、健康、均衡发展,今年8月31日前,天津市城镇地区一律撤销学前班,农村乡镇地区可根据当地需求情况保留学前班,天津市为此出台了《关于妥善解决学前班问题的有关意见》。   关于撤销城镇学前班,天津市教委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上个世纪80年代初,由于幼儿数量多,很多幼儿园没有足够的条件接收幼儿入托,所以,在小学附设学前班就成了解决“入托难”的权宜之计。近年来,随着托幼园所在数量和质量上的发展,幼儿出生率也在逐年下降,现有的园所已解决了全市城镇儿童的入园问题。   除此之外,学前班“小学化”教育的倾向严重也是撤销城镇学前班的主要原因之一。有关专家认为,0至6岁是儿童身心发展的关键时期,幼儿园学前教育遵循儿童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实行保育与教育结合,以游戏为基本形式的教学,目的是激发儿童的学习兴趣。而小学无论硬件设施还是师资配备,都不是从幼儿发展角度出发的,教师不熟悉幼儿教育的规律。目前很多小学举办的学前班,通常按教小学生的方法教学,不符合孩子的认知规律。   为何对学前班不采取一刀切?市教委有关负责人解释,由于区域经济和教育发展的不均衡,在农村地区,学前教育仍是幼儿园教育的一种有益补充。为了保障保留的学前班的办学质量,天津市教委要求,保留学前班的地区要按照《天津市学前班评估指导实施细则》的要求,于今年年底前对学前班进行一次全面评估,问题严重的学前班要予以停办。   为了满足社会的不同需求,天津市教委还要求,撤销学前班的地区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幼儿园积极发展低收费的全日制、半日制、计时制等多种早期教育形式,合理制定应对措施,确保学龄前幼儿接受早期教育状况的整体比例不下降。《意见》还明确规定,社会各种培训机构、公民个人均不得以任何名义办学前班。各区、县教育局要加大对各类型托幼园(所)的教学管理、师资培训和教育评估的力度,做好幼小衔接的研究与实践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