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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报:人大代表谈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

发布时间:2006-03-08  来源:hyzx
三月之初,各地“两会”代表、委员乘着春风相继上路,赴京参加盛会。正值新学期开学不久,那个激动了很多人、温暖了千万家的“两免一补”话题还热,整个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的实行又为改革中的中国教育注入了一股新的活力。   记者与四位全国人大代表连线,请他们就这一事关我国农村教育长远发展的大举,传递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愿望,并谈谈自己的看法。   从一线传来的声音   司敏:这次春季开学,对我们县的广大群众来说真是喜从天降:作为安徽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新机制的改革试点县之一,全县8万多在公办学校读书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了学杂费。与此同时,还为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和补助寄宿生的生活费。人们奔走相告,一些跟父母在外地上学的孩子也纷纷转学回到家乡;一些辍学或准备辍学的孩子又背起书包走进了学堂,农民的孩子享受到了盼望已久的真正的义务教育!   这是我国教育发展史上又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这一改革从根本上解决了农民孩子因缴不起学杂费而享受不了义务教育,以及农村义务教育投入不足、责任不清、城乡办学条件和质量差距越来越大的问题。同时,也使我们基层政府摆脱了长期以来只在口头上喊“重视教育”、“再穷不能穷教育、再苦不能苦孩子”,而实际上却无能为力、无钱投入的尴尬。   李卓娟: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新机制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惠民政策,它使广大农民子女可以较好地接受基础教育,让千千万万没钱上学或面临辍学的孩子有了读书的机会。这一惠民政策也让农村的孩子与城里的孩子一样平等享受到国家教育资源,为进一步缩小城乡差距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周桂英: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总揽全局、高瞻远瞩所作出的关于教育工作的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决策,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影响深远的大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的实施,标志着政府将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职能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并通过公共政策的倾斜对贫困地区加大了扶持力度。   个人感受   周洪宇:2006年2月25日,倍受关注的《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首次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草案对义务教育法做出部分修改和补充,其中义务教育经费保障问题尤为引人关注。草案规定,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实行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根据职责共同负担,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负责统筹落实的体制。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提出明确目标的基础上,规定对在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得收取学费,并逐步免收杂费。同时规定向学生发放教科书以外的其他书籍、资料,不得收费等等。草案还规定县级政府教育主管部门预算向农村学校和城区薄弱学校倾斜。   这次修订再次引起了人们对义务教育全免费(即免学杂费、教科书费,补助贫困生伙食费)的憧憬。在倡导教育公平、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义务教育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免费问题近几年一直是社会各界讨论的热门话题,备受重视。因此我认为有必要以此为契机,推进义务教育全免费制度的实施。   司敏:金寨县是全国扶贫开发重点县,集麦区、库区、高寒山区于一体,经济发展相对滞后。这次作为新机制改革试点县,使全县农民仅此一项就将少支出1800多万元,优先感受到了新政策的温暖。我们在广泛宣传的同时,从各有关单位抽调精兵强将做好各项基础工作,确保在春季开学之初就将政策落到实处,不出差错。我们的最大愿望就是把好事办好,把教育事业办好!   代表建言   (“两会”代表、委员们以强烈的责任感参政议政,为民谋福。几位代表在与记者的对话中,说的最多的还是针对新机制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提出的建议。)周桂英:政府要寻找破解教育欠债有效办法,解决西部农村教育长期负债运行的恶性循环;单列义务教育经费,确保不被克扣、挤占和挪用。   税费改革取消了农村教育费附加的征收和教育集资,并将逐步免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这无疑减轻了农民负担,但相应的是县级政府筹措教育经费的能力大大削弱了;转移支付的实施较好地保证了教师工资的发放,然而并没有改变这些地方财政的困境,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投入仍未得到妥善解决。而且新的转移支付制度尚不完善,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   由于基础教育发展的不均衡,落后地区恐很难按政策要求落实“财力补贴”。一些地方对教育经费的使用还很不规范,如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包括转移支付,绝大部分被用于教师工资发放,用于普九、危改和教师工资拖欠等各类教育负债的逐年偿还。   目前“一费制”的收费标准偏低,给学校办学带来一些困难。而以“减免”和“低投入”为代价换取来的教育必定是“低质量”的教育。这不是教育公平,更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命运问题。需要建立生均公用经费最低需求的刚性保障机制。   司敏:公用经费标准的确定的确是个问题。按目前政策,由于各省、区、市制定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差别很大,那些自定标准较低的地方,学校公用经费肯定困难,难以保持正常运转。我认为,同一地区、同一类型学校的生均公用经费应该上下差别不大,而不能以各地自己制订的标准作为标准。当然,国家这么大,在这个问题上同样不能一刀切,应该分别情况分别对待。比如我们金寨县有95%的初中生和30%的小学生住校,他们绝大多数是带米到学校蒸饭,并自带咸菜。经物价部门测算,每学期仅蒸饭费用就达40-50元。这笔钱如果也从公用经费里支出,那么学校的正常教学就无法开展了。所以,公用经费的测算一定要公正、合理,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乱收费,保证学校正常运转。   李卓娟:应以法律条文的形式规定各级政府在实行新机制工作中要履行的职责。建议像云南等西部欠发达地区,农村义教经费由中央财政直接、全部负担。因为自实行“一费制”后,学校(尤其是农村学校)遇到了一些困难,而乡级财政根本没有能力补给学校运行中所需的资金,造成学校发展缓慢落后。还有在“减负”背后有些不和谐,比如不得收取学生费用定购教辅资料。因为在以升学考试作为选拔人才重要手段的今天,仅靠一本教材是不能取得好成绩的。这些因素也都可能会影响到农村孩子享受真正的义务教育。   司敏:关键是教科书的界定。是否可以让学校在学生或家长自愿的基础上,适当选择一些教辅材料,因为有的教辅也是必需的。而目前,由于教辅材料和作业一律不得由学校统一订购,造成社会上盗版的此类用品充斥市场。小商小贩千方百计打通关系将这这些东西卖给学生,同样引起家长的不满,甚至还影响了孩子的学习。与其这样,倒不如加以规范,严格控制,既能保证教辅材料的质量,也可满足家长的意愿。   还有,这次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没有把职业初中生纳入范围。我们金寨县现有的46所初中,其中有19所是上世纪80年代按照上级要求改成的职业初中。他们的教材同普通初中的完全一样,只是每周增加了两节与本地农业生产相关的劳动技能课等职教内容。他们是事实上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但这次不作为免除学杂费的对象。这是应该引起关注的问题。   超级链接“超级”观点   周洪宇:义务教育是典型的纯公共产品,是每个社会成员均须接受的基本教育,是国家的责任。教育经费必须由国家承担、政府提供。公民有义务把学龄子女送到学校去接受教育,政府更有义务担负义务教育的全部费用。   我国从1986年颁布《义务教育法》起,推进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已近20年。期间,中国农村义务教育虽有所改善,但却一直没有走出“贫困”的阴影,最大的问题就是没有实施全面的免费教育,最直接的后果就是农村义务教育的实施经费保障不到位。   亚洲开发银行经济学家汤敏表示,现在应该考虑将义务教育逐步过渡到全部由政府承担了。汤敏认为,对农村义务教育实行免费,相当于是通过减少农民支出而增加收入。以每年农民可减少100亿-400亿教育负担来计算,等同于增加农民平均收入0.5到2个百分点,其效果不亚于免征农业税。   从国际上看,据亚洲开发银行的报告说,全球190多个国家中有170多个国家已经实现了免费的义务教育。除了发达国家以外,亚洲绝大部分国家,包括人均GDP只有中国三分之一的老挝、柬埔寨、孟加拉国、尼泊尔等国都实行了免费义务教育。从可能性分析,中国完全具备这样的国力与财政能力。   尽快实行全免费的义务教育是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要求,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也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体现。因此,在实行免费义务教育大势所趋的情形下,本人希望中央的步子能够更快一些。我的研究结果是,提前全面实行义务教育全免费的时机已经成熟,而且国家财政也具有保障全免费义务教育的财力。   新闻现场 一个小女孩的幸福时刻 本报记者 王友文   钟秋虹是三峡库区移民家庭的孩子,家在重庆万州。在她很小的时候,亲生父母不管她了,现在的妈妈收养了她。   钟秋虹的家非常贫困,妈妈56岁了,已经没有多少劳动能力。一家两口人就指望政府每月280元的低保金。这些钱,她们既要维持生活,又得交读书费用,常常是入不敷出。随着钟秋虹年级的升高,学杂费也在不断的增加。   虽然家里很穷,但妈妈还是很支持她上学。为了筹集上学的钱,妈妈省吃俭用,还想尽办法去借一些,对于她们这样的家庭,想借点钱真不容易,为此妈妈没少难堪。   可是去年,顽强的老妈妈腿摔伤了,光看病就花去了上千元,家里的债务也升到了两千多。上学的钱真的非常让人发愁:“年前孩子要交475块,我当时手里只有70多块,只好再向亲友借。”看着母亲的艰难,钟秋虹心里很不是滋味,开心离她很远,什么时候能够减轻一下母亲的负担啊。但是她不敢多想,一个初中生能有什么收入?   她的这个愿望新学期一开学就有了希望,那天,她刚踏进学校就听老师说,国家对西部孩子免学杂费了,学校准备要给每一个孩子退钱。她连忙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妈妈。当记者见到她时,钟秋虹脸上漾溢着微笑,她觉得她实现了自己的一个心愿,她说这个心愿是国家帮她实现的。   基层经验 把惠民的好政策尽快落到实处   ——内蒙古自治区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侧记 本报记者 赵小雅   内蒙古自治区,从东到西直线距离2400多公里。2006年的元旦刚过,一个好消息就从东到西传遍了全区的农村牧区——国家出台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这下农牧民的孩子上学不用再交学杂费了。同时,学校的办学经费也有保障了,教师工资、危房改造,这些以前令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校长和教师发愁的事情,现在都有保证了。“这对于内蒙古这样相对偏远落后的地区来说,真是雪中送炭,解决了因扰我区义务教育多年的瓶颈问题,这是令广大农牧民欢欣鼓舞的事情”,自治区教育厅主管财务的副厅长满达说起这一政策,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一定要赶在开学前   从去年12月26日召开“全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会议”算起,到春季开学新机制能够运行,所有参与这一工作的人都有一个共同感觉:时间紧,任务重。   全国会议以后,2006年1月17日自治区就召开了全区会议部署这一工作。会后,各部门通力合作,短短的二十几天时间,制订实施工作方案、落实与分配资金,并制订下发了四个配套文件。各盟市也在收到自治区下发的文件后,尽快布置工作。   在这项工作中,合作最密切的要数财政和教育两个部门。“我是个急性子,为了让开学前所有工作都到位,正月初四我就开始工作了。因为我们的工作抓紧了,各盟(市)、旗(县)也就可以有相对充足的时间来做具体工作了。”自治区财政厅的刘晔处长在与记者聊这项工作的感受时无意中透露。“我们两家配合得非常好,现在,我们除了工作,已经成了很好的兄弟了,有时间还能在一起聊一聊。”由于这项工作而关系变得非常密切的教育厅财务处和财政厅相关处室的具体负责同志显得很愉悦,他们表示,虽然时间紧、任务重,但这是一件得民心的好事,做起来心里很高兴。   “原有公用经费一分也不撤”   “实施新机制以后,学校水、电、维修、取暖等日常运转有保证了。我再也不用为了经费问题跑政府、跑财政、跑大款了。过去我把主要的经力都用在协调资金上,现在我就轻松了。下一步的目标是要把学校办成包头市农区一流的示范中学。”包头市九原区麻池中学贾培忠校长说的新学期显出了轻松。他仔细算了一笔账:学校现有678名学生,按照自治区补杂费标准和补办公经费标准计算,一年经费约有二十多万,加上原来的公用经费,算下来,一个学年的经费还略有节余。“之所以能够略有节余,是因为在新机制实施以后,除了中央和市级财政拨付的资金以外,原有县财政拨付的公用经费仍然维持不变。”包头市教育局局长康秉富向记者解释。据了解,内蒙古自治区在资金分担上,充分考虑到了各盟市的财力状况,新机制下所需经费,除中央分担的部分,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由市级分担,其他盟市都由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分担。“无论哪种分担形式,原来学校的公用经费一分也不撤。”自治区教育厅的有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   “再乱收费就处分我”   王晓玲是兴和县赛乌素镇中学初二(9)班的学生。她是不幸的,父母先后因病去逝,小小年纪的她只能与已经78岁高龄的奶奶一起生活。在距赛乌素镇中学一公里外的小村子,记者见到了王晓玲和她的奶奶。开学不用交学杂费的消息班主任老师已经早就告诉她们了。“开学时,我只要再交20元钱的作业本费,其他费用都不用交了”,王晓玲告诉记者。“现在真是好时候啊!”在一旁的叔叔这样感叹党的好政策。   与王晓玲一样,内蒙古自治区所有农村牧区中小学在校学生,在新学期开学时,都将按照规范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中央拿了那么多钱,再乱收费就是给教育丢脸”,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副局长池义表示。为此,作为此次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新机制工作的配套文件之一,呼和浩特市教育局专门下发了《关于治理中小学乱收费的意见》,对中小学收费做出了严格的规定。在兴和县,说到收费问题,县教育局的马局长当场态度坚决地表示:“有了新机制,绝不能再出现乱收费的情况,如果再乱收就处分我好了。”   记者感言 春天里的感动 本报记者 梁杰   记者随同财政部、教育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督查组在湖南湘西州、湖北恩施州检查的路上,一路上的所见所闻,经常让记者处于感动之中。“一切为了贫困学生”,沿途张贴的标语随处可见,不时看到披红挂彩的宣传车穿梭在县城的大街和集市上,许多中小学校门口张贴的免杂费公告栏前,簇拥着背着大包小包前来为子女报名的家长,目光热切地寻找着自己孩子的名字。所到之处,记者深切感到这项政策深受当地老百姓的欢迎,农民兄弟的喜悦之色溢于言表。“共产党好啊,感谢党,感谢政府。”没有什么口号,也没有华丽的辞藻,这些带着浓重乡音的朴实话语表达了对这一政策的衷心拥护,透出对党和政府由衷的感激之情。   实施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政策后,平均每个小学生每年减负约140元,初中生减负约180元。这必将大大减轻农民的负担。随着这项改革的逐步深化,必将使更多的农民得到实惠,让更多农村孩子能够轻松读书。(本报记者 梁杰)   记者感言 欢愉在他们脸上   冬去春欲来,北方尚处于冰天雪地、草木枯黄的时节,云、贵两省却是满眼翠绿。当我随同财政部、教育部组织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督查组来到云南、贵州两地时,不禁为南方的秀色所陶醉。然而,记者也了解到,这里景色虽美,但农民家里都很贫困,他们手里基本没有钱,很多家庭只有到年终时卖了东西才有可能拿到钱,不少农民的孩子上不起学。   今年春季开始,国家对西部农村的孩子免收学杂费,“我家的负担又可以减轻一些”,抽着旱烟,一脸皱纹的一位当地农民吐着烟圈,乐呵呵地说道。从农民们欢愉的表情中,记者感受到这项政策实在是项民心工程。这将使西部农村孩子们因交不起钱而失学的现象成为历史。   相信在中央温暖阳光普照下,广大农村必将有一个更好的发展。(本报记者 李小伟)   为您解答   问: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改革有哪些核心内容?   答:(一)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免学杂费资金由中央和地方按比例分担,西部地区为8∶2,中部地区为6∶4;东部地区除直辖市外,按照财力状况分省确定。免费提供教科书资金,中西部地区由中央全额承担,东部地区由地方自行承担。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资金由地方承担,补助对象、标准及方式由地方人民政府确定。   (二)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在免除学杂费的同时,先落实各省(区、市)制订的本省(区、市)农村中小学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按照免学杂费资金的分担比例共同承担。在此基础上,为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由中央适时制定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所需资金仍由中央和地方按上述比例共同承担。中央适时对基准定额进行调整。   (三)建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对中西部地区,中央根据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在校生人数和校舍生均面积、使用年限、单位造价等因素,分省(区、市)测定每年校舍维修改造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按照5∶5比例共同承担。对东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所需资金主要由地方自行承担,中央根据其财力状况以及校舍维修改造成效等情况,给予适当奖励。   (四)巩固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中央继续按照现行体制,对中西部及东部部分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经费给予支持。省级人民政府要加大对本行政区域内财力薄弱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确保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按照国家标准按时足额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