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问题的再建议
发布时间:2006-03-05 来源:hyzx
案 由:
2004年3月,本人曾在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上提出《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问题的建议》。时隔两年之后,教育乱收费的现象虽然有所好转,但并没有得到根本的遏制,仍然是人民群众关心和议论的社会焦点之一。据一些媒体引述教育专家的保守测算,10年来我国教育乱收费总额超过2000亿元。2002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全国组织部署了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检查发现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及各级行政部门乱收费现象依然严重。根据对20个省(区、市)的初步统计,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共对63484所大、中、小学和教育主管部门进行了重点检查,查出违法收费案件12634件,违法收费金额高达21亿多元。乱收费的项目,可谓五花八门,有捐款、补课费、赞助费、复习费、集资费、搭车收取农业费、危房改造费等等。今年2月19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又曝光了西安美术学院、华南理工大学、南京审计学院、河南师范大学、南昌市第一中学、沈阳市第二中学、太原市第五中学、浙江奉化中学等八所学校 教育乱收费金额总计达2270万,引起社会舆论一片哗然,网上跟贴上万批评。其实,这只是冰山一角,更多的还没曝光报道出来。
对于治理教育乱收费现象,党中央、国务院历来给予了高度重视。近年来国家实行了各种高压政策,下决心治理,但效果甚微,教育乱收费现象却有愈演愈烈之势。教育涉及到千家万户,教育收费关系到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因此,必须把治理教育乱收费上升到维护社会稳定和教育形象的高度,上升到确保教育公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到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根据我的观察,产生教育乱收费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也是十分复杂的。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政府对教育投入总量严重不足,导致许多学校为了生存而乱收费。长期以来,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占GDP的比例偏低,甚至有时还会下降,譬如1990年为3.04%,1992年为2.73%,1993年为2.54%,1996年为2.46%,到2004年,这一比例也仅达到2..79%【最新调整数】,离1992年颁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提出的""到本世纪末,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应达到4%""的指标相去甚远。而据世界银行《1997年世界发展报告》中的资料,教育经费占GDP比重,低收入国家平均为3.1%,中等收入国家平均为4.3%,高收入国家平均为5.7%。就占GDP的比重看,我国是教育投入最少的国家之一,仅占2.3%,甚至低于低收入国家教育投入的平均数。政府对教育的投入不足,自然逼迫学校为了生存不得不想方设法筹钱,这里边就包括乱收费。这可以说是目前教育乱收费的主因之一。
二是教育政策导向失误,教育资源配置机制失灵,教育行业非均衡化日益突出。这种非均衡化现象主要表现在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学校之间。而教育主管部门在分配经费时,往往向大学、城市、城市中的重点学校、示范学校、优秀学校倾斜,从而使上述现象更为严重。名校是一种稀缺教育资源。一种资源越是稀缺,其市场价格也就越高。据专家推测,2002年全国共有9.88万所中学和45.69万所小学,其中大概2%为省市级重点学校或所谓的示范学校、先进学校。就是这些少数学校垄断了全国的优质教育资源,择校也主要发生在它们中间。一方面是供给有限;另一方面,对名校的需求却又是如此旺盛:在一个竞争激烈、就业不易的社会里,哪位家长怎能不为了孩子将来能够顺利找到一份好工作而尽其所能让他们得到最好的教育呢?正是供给与需求的这种极不平衡,才导致择校的不可遏制,收费不断攀高。据最保守的估计,每所重点中、小学年收择校费分别为500万元和200万元,光这一项,全国一年就超过270亿元,这当中大部分是属于乱收费。不过,在名校教育乱收费之中,情况也不完全一样:有些名校,过去办学条件不好。为了抓住机遇,改善办学条件,利用上级给的政策 【如所谓的“调节生计划”、“三限生计划”可以多收学杂费】,在计划外又多收取一大笔费用,用于学校发展,改造校舍,增添设备,主要为学生服务。而另外有些名校,则完全是利用名校的牌子,名校的资源,为自己、为领导,附带也为这些学校的教师,牟取额外的利益,把学校办成了“学店”,把学生当成了商品。唯利是图,使公办的教育性质变了味。有些条件稍差的学校,一见名校如此生财有道,也跟风学样,大搞乱收费,加剧了教育乱收费歪风的蔓延。
三是教育行业垄断严重,若干地区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名牌公办学校校长和教师客观上已形成了一个共生共荣的的利益共同体。让与名牌公办学校有千丝万缕利益联系的地方政府特别是教育主管部门去治理教育乱收费,其效果可想而知,往往是虎头蛇尾,雷声大雨点小,雨过地皮湿,风头一过,自然便没事了,接着照收不误。
上述教育乱收费,原因不一,不宜笼统的一概而论,必须区别对待,区别处理。有些是生存型的教育乱收费,是被逼的,固然要批评,要整顿,但总的来说,多少还令人同情。因为在这种情况下,谁当校长都不得不如此。换了自己,恐怕也得屁股指挥脑袋,照收不误,否则学校就得关门大吉。政府不解决教育投入问题,撤谁都没用。有些是发展型的教育乱收费,这种情况固然要谴责,要处理,但也能够理解,毕竟主要用到了学生身上。还有些就是牟利型教育乱收费了,是典型的歪风邪气,必须下狠招,出重拳打击。
建 议:
治理教育乱收费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能奢望短期内根治,因为教育投入不足的问题不会短期内就得到根本解决。一定要本着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从治本和治标两方面同时入手,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本人建议:
1.各级政府要真正认识到教育的基础性、全局性、根本性战略地位,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切实做好教育、卫生等公共产品的提供工作。尤其是教育主管部门应重点做好教育行业发展的规划和依法对行业(主要是各类学校)进行动态、有效的监管工作。要从根本上切断政府、教育主管部门与教育机构的利益关系,使他们真正做到依法管理、公正执法,从而确保中国教育事业快速、稳定、持续和有序的发展。
2.继续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力度。在综合国力不断增强、可支配资金不断增加的情况下,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应依法逐年提高,力争在本届政府内【即2007年底】达到4%""的指标。中央和地方政府要切实做到“三个增长”。要改变教育投入的结构,调整教育投入的方向,重点投入到基础教育特别是义务教育上,尤其是要将更多力量用于治理薄弱学校,改善薄弱学校和条件较差的名校的办学状况。政府要多做“雪中送炭”的事,少做“锦上添花”的事。要调整教育政策导向,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向薄弱学校倾斜,向不利人群倾斜,向农村学校倾斜,向老少边穷地区倾斜,缓解教育发展严重失衡状况,做到义务教育均衡化,非义务教育差异化。
3.重新构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教育体系,从根本上打破教育行业垄断。积极改革教育投资体制,扩大教育投入的主体,鼓励有远见、有使命感、有责任心、有实力的民营资本和社会力量,对一些不适应社会需求、濒于关门的教育机构进行兼并。积极扶持和大力发展民办学校,适当降低民办学校的办学准入门槛,废除审批制,实行核准制。在适当的时候,开放境外办学机构在国内办学,参与国内教育市场竞争,打破公立学校一花独放、一枝独秀的垄断局面,公办不择校,择校找民校,公办无差异,民办有区别,公办保公平,民办求效率,降低广大人民群众的受教育成本,满足不同社会阶层、不同家庭条件者的不同需求,形成公办与民办、本国与境外等各种办学组织、办学形式有序竞争、协调发展、各个社会阶层各得其所的新教育格局。
4.按照新修改的《义务教育法》,取消基础教育阶段现行的重点学校或所谓的示范学校、优秀学校。加快基础教育阶段标准化学校建设。停止审批和兴建基础教育阶段高标准、超豪华学校的项目。在学校内部真正建立优胜劣汰的用人机制,形成有进有出、合理流动的教师人才市场。改善薄弱学校的师资条件,实行名校与薄弱学校校长、教师对口交流制,定期轮岗,待遇不变。特别是加强农村学校师资队伍的建设,提高农村教育的质量。改革地方政府对教育主管部门、对学校、对教师的评估标准,把评级改为评学校的办学合格度,把评改革、评创新、评特色、评成长率和发展潜力等作为评估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和教师的主要指标,严禁以升学率的高低作为考核教育主管部门、学校、教师的唯一标准,让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和教师真正把精力放到实施素质教育上,放到“减负增效”上。同时,大力发展各种经济,增加就业机会,改革劳动用人制度,缓解家长和学生对上重点学校的压力。
5.严格依法办事,真正做到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为了做好学校的收费工作,应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各地的实际情况,制定统一的收费标准。制定标准前,应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开前门,堵后门,合理收费。所有收费一律对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要充分发挥人大、政协、发改委、物价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对教育乱收费现象,真正分清性质、责任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其各自的责任,真正落实问责制。
建议人:周洪宇,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