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三个“百万教师工程”,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农村教育质量的建议d
发布时间:2006-03-04 来源:hyzx
案 由: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二○○六至二○一○年)》明确指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难点在农村和西部地区。要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出发,统筹城乡区域发展。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形成东中西优势互补、良性互动的区域协调发展机制。要按照以人为本的要求,从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入手,更加注重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加快发展社会事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更加注重社会公平,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更加注重民主法制建设,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保持社会安定团结。并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五项基本措施: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也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以人为本,注重社会公平,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和体现。而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特别是加快发展农村文化教育事业,则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造血之源”。“图自强,舍教育别无他途。”但随着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的逐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和教育质量的提高,已经成为制约农村教育发展的瓶颈。为从根本上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历史任务,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建 议:
一、在农村贫困地区设立“百万国家教师岗位”,解决农村教师“有效需求”不足的困境
中国教育的根本问题是农村教育问题,农村教育问题的关键是教师问题,是对教师的“有效需求”不足。
我国目前一方面很大一部分农村地区合格教师缺乏,一方面有足够的高校毕业生特别是师范院校毕业生不愿到农村任教。农村教师工资缺乏保障,落后的生存环境和教育教学条件,几乎成为优秀教师外流、新任合格教师无法补充的一个难以解开的“死结”。要破解贫困地区农村教育面临的这一难题,把农村教师的工资水平提高到高于城市教师的水平,打通合格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的“瓶颈”,短期内依靠当地财政是难以做到的。为此,特建议:
1.由中央财政在农村贫困地区设立100万个国家教师岗位,分5年实施,每年设立20万个。
2.国家教师岗位占用当地教师编制,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实行聘任制,合同管理,聘期5年。
3.国家教师岗位实行公开招聘,被聘人员需具有专科或专科以上学历,并具有国家颁发的教师资格证书。
4.按照相应的学历、任职年限和职称,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待遇外,给予特殊津贴,每年不少于1万元人民币【以上四点参见袁振国教授等人《缩小差距----中国教育政策的重大命题》一书观点】。
5.制定大学毕业生有差别的还贷制度,对于愿意到农村任聘国家教师岗位的大学毕业生,可减少其还款或取消其还款,以鼓励和激励大学生到农村建功立业,扩大大学生就业渠道,缓解大学生就业压力。
二、实施农村“百万在职教师培训工程”,加大农村在职教师培训力度
1.实施农村100万在职教师培训工程,分5年实施,每年培训20万人次,由中央指定具有教师教育资质的高等院校承担实施。
2.稳步实施农村代课教师的转正、辞退工作,逐步取消代课教师现象。
首先必须承认,农村代课教师为我国农村教育,特别是落后农村的教育,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农村代课教师水平良莠不齐,也极大的影响了农村教育水平和质量的提高。因此,稳步实施农村代课教师的转正、辞退工作,逐步取消代课教师现象,是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举措和必由之路。
农村代课教师的转正、辞退工作可分三方面具体实施。
第一,1~2年内,解决优秀代课教师的转正,使他们享有国家正式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
第二,对具有培养潜质的农村代课教师,通过农村百万在职教师培训工程,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成绩合格者,颁发教师资格证书,转为国家正式教师并享受相关的工资福利待遇。
第三,5年内,全部辞退不符合教师资格认证的代课教师。
3.农村百万在职教师培训工程和代课教师转正后工资福利待遇的财政支出,视地方经济发展水平而定。经济发达地区,由地方财政支付。中等发展地区,由地方和中央财政分担支付。落后地区,特别是592个国家级贫困县,由中央财政支付经费。
三、实施城乡“百万在职教师交流工程”,有效提高农村教育质量
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机会和享受文明成果的充分权利,这体现了社会主义教育的本质,也是现代文明建设的标志。同时,也反映了教育的公平性。实行农村免费义务教育制度,既表明国家对发展教育事业负有责任,也表明人人有享受教育的权利。接受优质教育,不仅是广大农民子弟的强烈愿望,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然要求。而优质教育资源中最主要的一部分就是优秀教师,因此,实施城乡100万在职教师交流工程,不仅是提高农村教师专业水平的有效途径,也是农民享受优质教育资源,有效提高农村教育质量的可行措施。
1.实施城乡100万在职教师交流工程,分5年实施,每年交流20万人次,每人交流年限为1年。
2.把城市优秀教师支持农村教育事业,农村教师接受城市学校校本专业培训作为城乡教师晋级、评奖等资格的重要考核指标,拒绝参加城乡教师交流的教师不得晋级或评奖,不得享受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3.参加城乡交流的城市优秀教师,除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外,每年奖励不少于5000元人民币,由原所在城市财政收入支付。
4.参加城乡交流的农村教师,除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外,每年给予不少于1200元人民币的生活补助,由中央财政收入支付。
建 议 人:周洪宇,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
代表助理:胡志坚,山东聊城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