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尽快编辑、出版、普及全国统一的《量刑手册》的再建议
发布时间:2006-03-04 来源:hyzx
案 由:
2006年1月20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指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监督,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税收体制、投资体制、金融体制改革,逐步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个别官员由于平时不知道加强法律尤其是量刑常识方面的修养,以至于犯下无可挽回的罪行,在严厉打击腐败分子的今天,尤其要加强量刑常识方面的宣传和教育,以免出现贻误国家、人民和个人的事发生,具有现实的重大意义。
此前的2004年11月,电视台播放了成都三个女孩因为受到欺骗而犯下运输毒品的罪行,在一审中被判了死刑。如果这三个女孩知道运输毒品50克以上要被判死刑的话,那么这三个女孩就不会轻易上当,以至于陪上自己的生命。
无论对于国家干部还是平民百姓,普及量刑常识都是非常必要和刻不容缓的。我们的国家正在走向以法治国的道路,各种各样的法律法规必将深刻地影响着人们的日常生活,并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而目前的法律宣传,却无法反映到法律的全部,无法做到让每个人了解法律的全部尤其是量刑常识的全部,这对人们自觉规避犯罪是极其不利的。
普及法律常识,尤其是要普及涉及到死刑犯罪的常识,应该成为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的重要职责,让各级政府官员、企业领导人,社会公众,尤其是那些涉世未深的未成年人和刚刚是法律意义上的成年人,都能够及时规避各种各样的犯罪条款,规避名目繁多的死刑条款,让每个人都能够知道,什么样的犯罪是死刑犯罪?什么样的犯罪属于死缓犯罪?什么样犯罪的属于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犯罪?多大程度的罪行应该被判多少年?这些法律常识尤其是死刑犯罪,都应该成为大众的常识。因此《量刑手册》的及时发行,对于当今中国全面走向法制建设的轨道,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一、《量刑手册》的及时颁发,将有力的配合中央关于铲除腐败土壤的决策。《量刑手册》将随时提示各级官员因为腐败犯罪所必须付出的代价,达到官员之间互相监督,官员家属内部互相监督,增强官员自我监督和防范的能力。
二、让法律由专业走向大众:改革开放以后,中国走向了法制建设的漫长道路,经过二十多年的法制建设,基本形成了一套法制体系,但不容忽视的是,目前法制知识只是掌握在公安、检察院、法院、律师等少数人的手里,对于普通群众则多是法盲半法盲,不利于法律的普及。一个人的能力是有限的,不可能全部掌握法律常识,对于名目繁多的犯罪条款也知之甚少,更可悲的是在不知觉中犯罪,甚至犯下死罪,《量刑手册》的颁布,将法律中最核心的部分告诉公众,有利于减少不必要的悲剧发生。
三、让公民预先知道自己行为的后果:无论对于官员、企业负责人、还是普通百姓,任何人都要对自己的行为后果负责,只有知道了自己的行为后果,才能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知道了自己行为后果以后,才能对自己要做的事进行正确的判断,《量刑手册》的颁布,将使所有公民都能够保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做什么应该做的事,避免不自觉的犯罪行为的出现。
四、把量刑常识普及化:现在的量刑规则都由法院掌握,而公民却一无所知,量刑多少由法院说了算,犯罪嫌疑人和公民只能是被动的接受,这就造成大量社会矛盾的出现,造成公民对司法程序的质疑。量刑知识的专业化还会造成错判误判,甚至是冤案的发生,为司法腐败提供了保护伞,将量刑常识普及化,使每个公民都知道量刑的多少,让公民都来监督判决的公平性,有利于维护司法的公正,《量刑手册》就是担负着将量刑常识普及化的神圣使命。《量刑手册》的颁发,有利于全国量刑的一致。量刑标准的不统一,对于一些可杀可不杀的罪犯,在这个地方可能会被杀,而在另外一个地方,就可能不判死刑;对于贪污分子,究竟多大罪行要判多大刑法,可能各个地方有各个地方的标准,有了《量刑手册》以后,就可以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
五、人人都会成为法官:《量刑手册》颁发以后,就有了一个普遍为大家所接受的量刑标准,这个量刑标准,不管在中国哪个地方,其标准都是一致的,这样就避免各个地方判罚标准不一情况的出现。如果一个人犯罪,他就会根据《量刑手册》,自己就能给自己计算出来应该受到什么样的刑法;如果法官给的刑法高了,可以据此提出疑义,可以上诉;如果给的刑法低了,受到伤害的人,包括社会公众都会据此提出质疑,便于社会的监督。
六、人人都可以成为自己的律师:《量刑手册》颁发以后,犯罪嫌疑人可以根据《量刑手册》的规定,维护自己合法的权益,比如说法院应该给他判十年徒刑,可是由于各种原因给判了十一年,那么这个犯人就可以根据《量刑手册》的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判刑的公开化,透明化,幕后操作的行为就会得到有效的遏止。
七、可以预防不必要的犯罪,有很多犯罪都是心血来潮犯的罪,其原因就是在平时过于放纵自己,平时法律素养太低,无法有效的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有了这本《量刑手册》以后,就可以随时有效的保护自己,在保护自己的同时控告对方的不法行为。可以最大程度的孤立犯罪分子,当每个人都知道量刑条文以后,大都会自觉避免犯罪这类事情在自己身上发生,真正要犯罪的人可能因为没有同伙而放弃犯罪,也可能被同伙教育而改邪归正。
八、形成社会共同监督的机制:《量刑手册》颁发以后,人们就知道干什么是正当的,是不违法的;干什么是犯法的,是要受到制裁的。民众之间可以互相提醒,互相帮助,有利于减少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矛盾;《量刑手册》的颁发,将能促使各种法律条文的集约化,统一化,达到有机的综合,使法律真正的走向民间,走向大众,走向社会,促使中国更加健康的在法制道路上前进。
九、《量刑手册》只有作为一个有机的整体面向公众,才能使公众对刑法的量刑常识有一个全面的认识,才能起到监督别人和监督自己的作用。如果将《量刑手册》按照不同人群来制定,将带来量刑常识方面的盲点。随着法律的日趋完善,《量刑手册》也要随之完善,《量刑手册》的社会功能将日益显现。
2005年3月,我们曾向全国人大建议尽快编写、出版、普及《量刑手册》,鉴于此事已刻不容缓,迫在眉睫,为此特此再次
建 议:
1.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公安部、司法部起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等相关部门参与,尽快编辑、出版全国统一的《量刑手册》,在手册上汇集所有与量刑有关的法律条款,分类编排,并且附带案例和图形加以说明;
2.《量刑手册》出版后,要通过各种办法进入千家万户,让每个人都知道,尤其是让那些涉世未深的年轻人、未成年人深深的懂得犯罪的危害及后果;《量刑手册》要进入课堂,进入书本,进入考试的试卷中,要让所有孩子在从小读书的时候,就知道自己行为的后果;《量刑手册》要进入媒体舆论中去,要通过电视、报纸、期刊、广告、光盘进入到上至国家领导人下至黎民百姓的视野中来;《量刑手册》要进入工厂、农村、学校、单位,进入社会的各种宣传栏里面,让每个公民都能通晓量刑常识。
3.《量刑手册》的编辑,要用最浅显的文字,最易懂的方式,让每一个人都能无障碍地理解透,而且还要有案例附加说明,图文并茂,通俗易懂。
4.《量刑手册》的编辑,应该邀请法学专家和一线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法官、检察官、律师参加编写,它应该具有最高的法律权威性。它只能有一种解释,而不能有多种解释。 让人们充分了解什么样的罪行是有期徒刑犯罪、无期徒刑犯罪、死缓犯罪和死刑犯罪,有利于社会最大多数的人有效的预防犯罪,提防这类恶性犯罪的发生,最大程度的减少死刑犯罪的数量,杜绝因为不知法而走向各种犯罪尤其是死刑的犯罪道路,提前给那些涉世未深的孩子们打上预防针,使他们知道这类犯罪的严重后果,避免因为这类刑罚尤其是死刑给个人家庭乃至社会带来的严重伤害。
5.尽快推出全国统一的《量刑手册》,并且向社会公开,将是我国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健全完善的一个重要标志。法律法规的建立,就是要让全社会的人们都知道,让每一个公民都知道,目前我国法律法规条例成百上千,隐藏在这些法律的量刑尤其是死刑条文也有很多,每个公民不可能都详细知道,也不知道这些刑罚尤其是死刑判决的依据是什么,等到这些无知者犯罪以后才恍然大悟,可是已经晚了,后悔也来不及了,这既是个人的悲剧,也是法律的悲剧,个人悲剧的后面就是家庭的悲剧,法律悲剧的后面就是国家的悲剧。
6.《量刑手册》的适用范围:上到国家最高领导人,下到平民百姓;一切在华旅游、工作的外国人。
7.《量刑手册》应该随着法律条款的增多而不断更新。针对国别的不同,应该翻译成各国文字。
建议人:周洪宇,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
委托人:战军 【网名:千重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