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报:江苏完善“一费制”收费管理
发布时间:2006-02-14 来源:hyzx
本报讯(记者 董康)针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实行“一费制”收费以来,少数地区和学校还存在擅立收费项目、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等现象,江苏省近日出台新措施,增加配套补充习题,禁止擅立收费项目,以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费制”收费管理。
从2006年春季学期起,江苏省将增加与课本配套的补充习题册,对部分主要学科随课本配发黑白版的补充习题册。补充习题册由原教材的编写出版部门编写出版,省教育厅审定并列入教材目录,省物价局核定价格,与课本一并征订和发行,由学校与课本配套使用,并相应增加课本收费。
同时,江苏省教育厅重申:各地要严格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服务性收费,不得擅立收费项目,不得向学生收取补课费、饮水费等;各地、各学校不得代订或向学生、家长推荐其他任何教辅资料;学校开设校本课程和开展专题教育活动,所需经费在公用经费中列支,不得向学生另行收费。对学校课本、作业本费以及服务性收费,可以不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直接留归学校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