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今春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落实“一费制”
发布时间:2006-02-01 来源:hyzx
人民网北京1月25日讯 记者臧文丽报道:教育部今天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再次明确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向学生收费统一购买教学辅导材料和学具,不得要求学生统一购买校服、卧具等。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采取政府购买的方式,向学生免费提供。教育部特别要求各地规范收费行为,坚决杜绝各种形式的教育乱收费。
据介绍,1月17日教育部向各地下发了《关于做好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若干工作的紧急通知》,要严格规范收费行为,指出2006年实施农村义务保障新机制的西部地区的农村地区和学校,今年寒假前一律不许向学生预收下学费的杂费。从今年春季开学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只能按“一费制”规定的额度收取课本费,但是不含享受免费教科书的学生,这部分学生是享受“两免一补”的。此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得在出台任何收费项目,学校也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按照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展了所有教学活动和各种办学支出,一律在财政安排给学校的公用经费预算中开支,不允许通过向学生收费来解决。
教育部特别强调,凡是实行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新机制的学校在实施过程的专项资金,必须按国家规定的开支使用,不得用于偿还以往的债务。不得将公用经费用于人员的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等,教师工资另外渠道解决。
教育部要求对以往一些地方和学校通过收费解决教职工福利待遇的问题,要报当地政府另行统筹解决,严禁挪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专项资金,特别是要密切关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实施后农村中小学可能出现的失学、辍学学生返校、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回原籍就读等新情况。实施新机制后,城里务工的农民的孩子,可能返回原籍地、原来辍学的学生也可能返回原校,对于这样的情况要提出解决办法,及时向当地的人民政府报告这些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