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报:开行为何承揽山西国家助学贷款
发布时间:2006-01-30 来源:hyzx
杨国威是山西医科大学三年级学生,父亲在一起事故中不幸受伤,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母亲是普通家庭妇女,没有任何收入,一家四口人的生活仅靠父亲每月700元的工伤补助勉强维系。2003年和2005年,他和弟弟相继考入大学后,这样的生活也无法保障了。
去年12月26日上午,国家开发银行山西省高校助学贷款合同签字仪式在省城举行。杨国威作为贫困大学生代表,与开行山西分行、省学生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及学校共同签订了贷款协议。以此为开端,经历了重重困难的山西国家助学贷款终于“瓜熟蒂落”。开行山西省分行首批1.4亿余元的国家助学贷款从即日起开始发放,省属25所高校的3万余名贫困大学生终于盼来了“雪中炭”。
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大对普通高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这项政策受到了社会的普遍欢迎,为广大贫困大学生解决了实际问题。但自1999年启动以来,由于风险大、银行运营成本高和管理难度大等原因,国家助学贷款进展缓慢。2004年5月30日,山西省教育厅学生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助学贷款招标遭遇流标的尴尬,银行对助学贷款的冷落和疑虑使这项工作一时难以落实。
为扭转这种局面,2004年6月,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对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实施作出了新的规定和要求。主要是: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利息全部由学生自付;财政和学校为贷款提供一定比例的风险补偿金;每生每年申请金额原则上不超过6000元,毕业后一至两年开始还款,毕业后6年还清。另一个重要变化是“改革经办银行确定办法”,即从国家指定商业银行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变为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新机制对助学贷款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和补充完善。
国家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为什么愿意承担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呢?
据山西省学生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副主任吴勤介绍,与以前商业银行的国家助学贷款管理方法相比,开行山西省分行与省助学贷款中心的操作规定主要有两方面变化,使开行可以在较低风险下承担国家助学贷款业务。一方面,以前的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学校参与力度小,也不承担什么责任,只是一种义务上的监督跟踪。现在,学校成了主体之一,与国家助学贷款业务从申请发放到收回等全部过程充分捆绑:完成规定任务的,将进行奖励;完不成任务或者还贷率很低,还会承担一定责任。另一方面,以前贫困大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时,只是由学生与银行双方签订协议,省学生助学贷款管理中心等教育主管部门和各高校不介入协议之中。现在,坚持国家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省教育厅学生助学贷款管理中心、高校和困难学生“四位一体”,签订贷款协议时,必须“四位”统一签字,风险共担,利益共享。
在开行山西省分行与省助学贷款中心商定的操作规定中,记者还注意到,信用建设被列到了重要位置,提出“应全力推动信用建设工作,着力于信用制度建设,构建良好的信用结构,防范风险”。以开行山西省分行、省教育厅、省学生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和各高校为骨干,成立信用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学生个人诚信系统,建立信息传输网,实现全社会资源共享,建立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对大学生的诚信教育等。(本报记者 高耀彬 山西日报记者 李林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