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报:湖南严禁“校中校”招初中生
发布时间:2006-01-04 来源:hyzx
本报讯(记者 李让恒 李伦娥)经湖南省政府同意,省教育厅日前发出通知,严禁共享公办普通高中资源的民办学校招收初中学生。此决定从2006年起施行,省里将组织专项督查。决定要求令行禁止,各级示范性高中凡违令者,除通报全省外,将按管理权限一律摘牌。
决定主要是针对近些年全省一些示范性高中所创办的一批民办初中,即人们平常所指的“校中校”。这批民办初中,除部分真正与其母体示范性高中分离了以外,相当部分并未真正分离,而是长期“共享其资源或者无形资产(包括校名、师资、品牌、管理等)。这种现象的存在,不但不利于基础教育的均衡协调发展,也不利于规范学校,特别是民办学校的管理和民办学校的发展。
湖南省要求,各地公办高中和其他公办中小学单独举办或者与其他机构、个人联合举办的民办学校,凡享受了公办学校资源的,都要从今年开始停止招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对教育、特别是义务教育的投入,拓展公办义务教育资源,提供足够的学位,满足人民群众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