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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政法大学教师“过失泄密”被控泄露国家秘密

发布时间:2005-12-08  来源:hyzx
“我没觉得是国家高自考试题,当成普通的自考试卷,想拿回去参考一下。”昨天,原中国政法大学人文教育学院教学部主任隋正东这样为自己辩解。因涉嫌泄露全国高等教育自考试题,昨天,隋正东与某研究院工厂车间主任李在前在昌平法院受审。 被控泄露国家秘密 公诉机关指控,李在前于2004年10月间,利用其在某研究院工厂做印刷车间主任的工作之便,在2004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前,将未启用的民法、民诉法、经济法等学科的试卷带回家中,为隋正东提供扫描复制的机会。而隋正东经过整理编辑,将试卷向政法大学老师刘某和孙某等人泄露。 公诉机关认为,二人当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追究刑事责任。 自称“过失泄密” 昨天的庭审,隋正东并没有律师为其辩护,而是运用其自身的法律知识进行自我辩护。庭审前,隋正东和李在前二人对检方指控事实全部认可。但隋正东昨天当庭对影响量刑等关键事实和罪名提出异议,他表示,自己是过失泄密,不存在主观故意。 他声称,高自考试卷标有“启用前绝密”字样。而自己在李在前家看到的试题,虽标有“绝密”字样,但纸袋已被剪开,所以其认为已经解密。 李在前昨日并未对检方指控事实提出异议。 个人开办自考辅导班 昨天,记者在政法大学了解到,隋正东个人所办的自考辅导班合格承诺很高。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学生表示,隋正东甚至承诺可为自考生提供就业,并将该承诺印在其辅导班的宣传材料上。 据这位学生介绍,去年,隋正东将考题泄露给两位老师后,在被转卖的过程中引起争议,后被学生揭发。 由于隋正东当庭提出异议,庭审由“被告人认罪程序”改为普通程序进行审理。隋正东在最后陈述时强调,自己对事实无异议,但对罪名有看法,应按认罪对待。昨日,此案并未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