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湖北高校“阳光收费”公布12大类收费项目及标准
发布时间:2005-08-31 来源:hyzx
秋季开学在即,省教育厅昨日公布我省高校所有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承诺今年起实行“阳光收费”。
●普通高校学费 一般本科专业学费4000元—4500元/学年。其中部委院校和湖北大学、武汉科技大学一般本
科学费按4500元/学年执行;师范和体育专业学费按本校本科一般专业执行;农林、航海、民族专业学费按一般本科学费的75%%收取。
一般本科重点专业学费5200元—5850元/学年。重点专业可在一般本科学费标准基础上上浮30%,但上浮专业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本科招生专业总数的30%。
专科学费3000元/学年。其中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和原省药检专科学校学费按4000元/学年执行。
艺术类本科学费9000元/学年。允许学校根据专业及人才需求上下浮动15%%;艺术类专科学费6750元/学年。
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举办的高职院校学费5500元/学年;其他本科院校举办的高职院校学费5000元/学年;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学费4000元/学年;高职生艺术类学费可按本校一般专业学费标准上浮30%%。
●普通高校住宿费
生均使用面积5.1平方米以上的,1200元/学年;生均使用面积4.1平方米—5平方米的,1000元/学年;生均使用面积3.1平方米—4平方米的,800元/学年;生均使用面积3平方米以下的,500元/学年。
●普通高校代收代购及服务性收费
办理第一代居民身份证,每证10元;补发、换发,每证20元。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每证20元;补发、换发,每证40元。办理户口迁移证,每证5元。
●普通高校分校、二级学院学费
本科学费1万元/学年,五大类热门专业可上浮30%%,其他热门专业可上浮15%%;专科学费7500元/学年;一般艺术类本科学费1.5万元/学年;一般艺术类专科学费1万元/学年;5类艺术专业(表演、导演、摄影、美术、音乐专业)本科学费2万元/学年;5类艺术专业(表演、导演、摄影、美术、音乐专业)专科学费1.5万元/学年。
●示范性软件学院学费
本科及第二学士学位学费最高限额共计3.2万元,工程硕士学位学费最高限额共计4万元。
●广播电视大学学费
普通本科生4000元/学年;普通专科生3000元/学年;普通艺术类本科生9000元/学年,允许上下浮动15%;普通艺术类专科生6750元/学年。
普通中专生2400元/学年,重点专业可上浮30%,数量不得超过专业总数的30%;普通中专艺术类表演、导演、摄影、指挥、美术、音乐等专业5000元/学年;普通中专其他艺术类专业4000元/学年。
远程开放教育本科100元/学分,总学分71;远程开放教育专科理工类55元/学分,总学分114;远程开放教育专科文经类80元/学分,总学分76;全日制脱产生按本校同类专业收取学费;半脱产生按本校同类专业70%收取学费;夜大生按本校同类专业65%收取学费;函授生按本校同类专业50%收取学费。
●辅修、选修、双学位课程及补考不及格重新学习学费
实行按学分收费,每学分学费标准=入校当年该专业学费标准×学制规定的学年数/该专业所规定的总学分数。其中旁听生学费按上述标准的70%%收取。
●中外合作办学学费(国内)
专科生最高限额1.7万元/学年,本科生最高限额2.5万元/学年,研究生最高限额3.2万元/学年。
●本科预科生学费
按本校同类专业专科生标准收取学费,升入本科阶段后按本校同类专业本科生学费标准执行。
●民办高校学费按普通高校独立学院收费标准执行。
●军事院校招收地方生学费按普通高校二级学院收费标准执行。
●研究生(自费、委培类)学费
暂按计划内研究生当年财政拨款,并适当考虑不同学校和专业的平均培养成本,报省物价、财政部门核定具体标准。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费按上述规定减半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