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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洪宇:新时代如何建设高质量的教师团队

发布时间:2018-09-26来源:本站 浏览量:6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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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如何建设高质量的教师队伍

文 | 周洪宇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先后出台了较为全面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例如,建立完善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将师德建设和考核贯穿日常教育教学全过程;继续实施特岗计划和师范生免费教育,健全农村中小学教师补充机制;开展五年一周期不少于 360学时的全员培训,持续实施国培计划,不断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水平;完善各级各类教师准入制度,加强义务教育教师交流,下放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不断规范教师管理;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不断提升教师待遇和从业地位等。

但是,目前教师队伍建设中还存在不少突出问题,例如,有些地方对教育和教师重视不够,在教育事业发展中重硬件、轻软件,重外延、轻内涵的现象还比较突出,对教师队伍建设的支持力度亟待加大;师范体系有所削弱,对师范院校支持不够;教师素质能力难以适应新时期人才培养的需要,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的水平需要提升,专业化水平需要提高;教师尤其是农村中小学教师地位有待提高,职业吸引力不足;教师城乡分布结构、学科结构分布不尽合理,教师准入、招聘、交流、退出等体制机制还不完善。

党的十九大指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倡导全社会尊师重教;十九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就审议通过《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凸显了党中央对新时代我国教师队伍建设的高度重视。鉴于教师的重要性,笔者认为培养新时代的教师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实行教师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

建立完善教师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构筑覆盖各级各类学校的师德建设制度体系,将师德建设和考核贯穿日常教育教学全过程,推动师德建设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教师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进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认同、理论认同和情感认同,坚决杜绝在课堂上发表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错误言论;着重加强对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等的监察监督,强化师德考评,奖优罚劣,推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建立教师个人信用记录,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着力解决师德失范、学术不端等问题。


实施教师教育振兴计划

办好教师教育,是尊师重教的重要标志,也是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建设教育强国的重要保证。目前我国教师教育在一些地方和高校有被弱化和边缘化的发展趋势,出现了体系受到削弱、生源质量下滑、课程内容与教学方法相对陈旧、学科专业建设较为薄弱等一系列问题。因此,我们要找准教师教育改革的突破口和着力点,加大对师范院校的支持力度,分级分类开展师范类专业认证,办好一批师范院校和师范专业,构建现代教师教育体系。改革招生制度,扩大师范专业招生自主权,鼓励高校通过公费培养、设立奖学金等方式,吸引优质生源报考师范专业。创新培养模式,完善高校、地方政府、中小学三位一体的协同育人机制。优化专业课程,加强教育实践,健全质量保障,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优秀教师。


建立公立中小学教师特殊公务员(教育公务员)制度

第一,应明确公立中小学教师特殊法律地位。本人自 2006 年3月起开始在全国两会呼吁确立公立中小学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的特殊法律地位,建立公立中小学特殊公务员(教育公务员)制度,每年全国人大会议分组讨论时都会呼吁,一直到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向全国人大提交了《关于建立国家教育公务员制度的建议》。在呼吁了11年之后,2018 年 1 月 2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 2018〕 4号),其中第五条第 20款明确写明,确立公办中小学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特殊的法律地位,这是我国教师人事制度顶层设计的重大突破,为下一步建立特殊公务员(教育公务员)制度奠定了法律基础,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具有里程碑的重大意义。但是,在确立公办中小学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特殊的法律地位之后,还应趁热打铁,再进一步,尽快配套建立特殊公务员(教育公务员)制度,完善教师管理制度,明确教师的职责权利,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加入教师队伍,推进我国教育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公立中小学教师既是专业人员,又是公务人员,承担着将公共知识和国家意识形态传授到中小学生头脑中去的重要任务。专业性和公务性是公立中小学教师职业所具有的双重特性,这是它与医生、工程师、律师等专业人员不同的地方。为了保证义务教育的公共和公务性质,应由政府聘任公立中小学教师作为特殊公务员(教育公务员),建立特殊公务员(教育公务员)制度。同时,也要明确,特殊公务员(教育公务员)与一般公务员是有明显区别的,有其专业属性和特点,要保障他们继续享有原有的寒、暑假,享有进修提高的机会,并参加专业职称考试和评聘,不能完全将公立中小学教师当成一般的公务员来管理,不能对教师也搞行政本位,要防止行政本位对教师专业化带来的不良影响。

第二,修改《教师法》或对《公务员法》做出补充规定,从法律上将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并获得教师职位的公办普通学校中小学教师的身份确认为特殊公务员(教育公务员),纳入独立的教育公务员管理系统中,依法对其实施规范监督,使其享有与公务身份相应的权利和义务。从法律上保证中小学教师的工资待遇与公务员一致,提高教师职业的吸引力及其社会地位,进而提高中小学教师专业水平。

第三,明确特殊公务员(教育公务员)制度实施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建议在十三五时期前期启动特殊公务员(教育公务员)制度试点工作,十三五中后期正式建立独立的教育公务员制度。


认真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

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电台、新媒体等多种途径,确保《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家喻户晓;继续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强化省级统筹,确保乡村教师工资待遇明显提升;健全医疗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为乡村教师建立职业年金,并保证所有乡村教师和当地公务员享受的住房公积金完全一致,给予乡村教师一定的租房补贴,使其安居乐教;严格把控乡村教师准入和退出机制,实行乡村教师凡进必考和专业对口政策,对不适合在乡村学校任教的乡村教师实行 “养老金 +退休金”退出制度,保证乡村学校教师供给质量;完善教师编制管理制度,乡村学校核编 “自上而下”和 “自下而上”相结合。 “自上而下”,建立乡村学校教职工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并向社会购买部分公共服务,实现乡村学校教师编制管理科学化和合理化;完善乡村教师荣誉制度配套政策,给予乡村教师隆重的表彰仪式,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基金制度,将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和工资晋升制度、奖励性政策挂钩,增强乡村教师职业荣誉感和幸福感。


遴选、宣传和推介一批当代人民教育家

第一,借鉴“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经验,遴选培养一批当代人民教育家。遴选采取官方与民间结合的方式,注重候选人的道德风范、教育理念、专业能力、社会影响力等指标。遴选范围应覆盖各级各类教育。严格遴选标准,人民教育家要具备爱国情怀和教育情怀,有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品行高洁,充满大爱,是社会道德的模范;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实学识、仁爱之心,是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教育思想丰富,理论建树丰硕,创新意识强,有教育界认可的代表作,对一定时期、一定范围内的教育理论、实践产生了重要影响,在社会上享有崇高声誉、具有深远影响力,受到教育界人士拥戴和人民群众认可。

第二,大力宣传和推介当代人民教育家。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和报道,充分发挥当代人民教育家的引领和示范作用,以此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 倡导全社会尊师重教。通过各种形式宣传、宣讲当代人民教育家致力构建的中国当代教育思想理论体系,创新教育模式和教育方法,鲜明独特的教学理念、教学风格和教学特色,突出的办学治校成就,大力宣传人民教育家的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引领和带动区域乃至全国教育改革发展。

通过人民教育家的宣传,倡导全社会尊师重教,引导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当代人民教育家为榜样,大力传承和弘扬他们的精神风范,积极投身于深化教育改革、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的伟大事业中,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